超徵還民 保障賦稅人權 神氣家族《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五十八)》
超徵還民 保障賦稅人權
神氣家族《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五十八)》

(記者張修文/綜合報導)2018年5月26日週六上午8點半到9點播出中視神氣家族《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五十八)》節目,將播出今年4月1日所舉辦,2018年世界公民日「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系列論壇「公民覺醒 法稅改革建言」,學者專家提出如何保障賦稅人權,稅務員不能為了獎金及考績,導致違法稅單滿天飛,法官要維護納稅人的基本權,稅制要改革,超徵款應退還給百姓。太極門網站www.taijimen.org同步播出。

台灣稅法學會理事長葛克昌表示,司法最須要改革的就是稅務訴訟的法官!他指出,《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從去(2017)年12月28號開始施行,很多判決一個納保法都沒有適用,《納保法》核心理念是賦稅人權保障及租稅正義,要用最嚴格的正當法律程序來規範,可說是從傳統的行政法思維模式走向憲法和人民基本權的思維模式,法官要維護納稅人的基本權,而稅法的法官是把守賦稅人權最後的守門員,要最有憲法意識,稅務訴訟跟公益有密切關聯,對納稅人有利不利均一律適用,即使納稅人沒有提出來,法官也要斟酌,沒有斟酌是欠缺注意的義務,就是違法的判決!

葛克昌表示,維護人性尊嚴與人格發展是民主憲政的核心價值,人性尊嚴、人格自由在稅法上最重要的是免於課稅的自由權,各國的納稅人權利保護法,重點是稅收不能當成稽徵人員的考績標準,也不能因為稅捐的經濟要求,就不要有法律依據,他指出,稽徵人員唯一的使命就是解釋適用稅法,為納稅人提供最大的服務,稽徵機關不能侵害這些權利,因此超收不值得鼓勵,而且一定要追究違法的超收,或者像新加坡一樣,應該退還人民。

前台南縣縣長蘇煥智律師指出,當民眾對稅單有疑問要先走復查,接下來訴願前要先繳一半或提供擔保,否則財產會被強制執行,這已妨礙到人民的訴訟權,是違憲,他認為有問題的稅單應回歸到稅務法官裁決,不是稅捐單位說了算,租稅錯誤的體制應該大改變,廢掉訴願前置主義,直接由地方行政法院裁決,還權給司法,不要讓稅捐機關球員兼裁判。

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羅淑蕾表示,以前專利作價股票沒有出售是不課稅的,以及爭訟超過5年的財稅案件,稅捐機關不能再課稅,後來竟然都不見了!民法債務都有時效消滅,欠稅卻永遠都不能翻身,這是政府昏睡不醒,老百姓要覺醒!羅淑蕾並指出,台灣整個大環境都在衰退,竟只有稅收增加,薪資倒退17年,100多萬人薪水在2萬3以下,每年卻超收千億,羅淑蕾認為政府應保持收支平衡,她也曾在立法院提案,把超收的稅額退還給百姓。

羅淑蕾指出,稅務員為了獎金及考績,導致違法稅單滿天飛,她認為稅務人員是服務民眾,考績應該讓民眾來打,而且在美國不當查稅官員要下台,台灣到現在還沒有處罰的機制!她表示,有很多企業在訴訟過程中倒掉了,因為國稅局抗告不影響執行的作法非常的不公平,還在走行政訴訟,稅捐單位就可以查扣銀行戶頭和資產,造成公司在銀行的信用不佳而被抽銀根,就算行政救濟贏了,公司也早就倒了!羅淑蕾表示,她最近看到法稅改革聯盟在許多路口舉牌,訴求反超徵、廢獎金、撤銷違法稅單,並推動稅改宣言連署,她覺得很感動,連里長都跑來叫她連署。

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陳清秀表示,公司股東拿專利權投入股本實際上並沒有所得,財政部在2003年變更了解釋,認為是財產交易所得,這是嚴重解釋錯誤,行政法院應該糾正,或請大法官解釋,加上監察院、納稅者權利保護諮詢會、立法委員等,大家可以會審,到底是法令出了毛病,還是執行面出了偏差;另外,執政黨對於冤案也應專案解決,找財稅法專家學者集思廣益。其次,財稅人員沒考稅法,而且經過考察,國稅局法務室有八十幾人,法律畢業的只有五人,好像醫院裡面都是密醫,因為對法理一知半解,才會有詐騙集團的被害人被國稅局課以重稅跟處罰的烏龍案件。

台灣稅法學會理事長葛克昌表示,稽徵人員唯一的使命就是解釋適用稅法,為納稅人提供最大的服務,稽徵機關不能侵害這些權利,因此超收不值得鼓勵,而且一定要追究違法的超收,或者像新加坡一樣,應該退還人民。

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羅淑蕾指出,稅務員為了獎金及考績,導致違法稅單滿天飛,她認為稅務人員是服務民眾,考績應該讓民眾來打,而且在美國不當查稅官員要下台,台灣到現在還沒有處罰的機制!

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陳清秀表示,國稅局法務室有八十幾人,法律畢業的只有五人,好像醫院裡面都是密醫,因為對法理一知半解,才會有詐騙集團的被害人被國稅局課以重稅跟處罰的烏龍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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