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豪雨災害傷亡、屋損和淹水補助


記者張鎰三/嘉義縣報導

八二三熱帶低氣壓豪雨,嘉義縣各地嚴重淹水、造成民眾傷亡、住屋毀損及住屋淹水,相關補助如下,一、因災死亡者:中央政府補助二0萬元、地方政府補助二0萬元、賑災基金會補助四0萬元,合計八0萬元。
一、因災造成住屋毀損達不堪居住者,地方政府補助每戶最高十 萬元(以戶內人口五人為限,每人二萬元)、賑災基金會每戶最高五萬元(以戶內人口五人為限,每人一萬元),合計最高十五萬元。
二、因災造成本縣實際居住民眾住屋屋內淹水達五十公分以上者,目前由公所實地勘災函報社會局審查辦理淹水補助,符合補助標準者每戶中央政府補助二萬元、地方政府補助五千元,合計二萬五千元。另低收及中低身份者可另申請賑災基金會淹水賑助金每戶補助五千元,籲請符合申請之民眾,配合在地公所勘查提出申請。
受災戶須檢附文件如下,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照片。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申請住屋淹水如未設籍在受災地而有居住事實者提出相關證明)向公所提出申請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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