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政隆/嘉義市報導〕嘉義市北鎮派出所副所長吳修安、警員何俊賢於12日凌晨執行防竊巡邏勤務時,在嘉義市八德路、興達路口,查獲嘉義地檢發佈毒品通緝在案之黃姓男子,其隨身攜帶含彈匣1個之改造M4步槍1把、制式子彈9顆、已擊發彈殼1顆、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2小包約0.58公克及安非他命玻璃球吸食器2顆等物,全案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通緝案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北鎮派出所所長吳彥宏指出,該所員警於12日凌晨執行防竊巡邏勤務,行經嘉義市八德路、興達路口,發現一部深夜停放路旁,但引擎發卻動的黑色國瑞自小客車,員警深覺行跡可疑而上前盤查,發現車內正駕駛座坐有一名許姓男子,副駕駛座坐有一名黃姓男子,警方遂要求熄火並出示證件供警方查證身分,不料坐於副駕駛座黃嫌立即示意坐於駕駛座上許姓男子趕快開車逃離,唯警方警覺狀況有異而予拔槍喝止,使其不得不打消逃離現場之念頭。
吳彥宏所長表示,在警方對黃姓男子盤查身分時,黃嫌為規避隨身攜帶槍械遭到查獲,於是當場立即表明身分係毒品通緝犯,身上還有攜帶毒品等物品,警方隨即在黃嫌身上起出二級毒品安非他命2小包、安非他命玻璃球吸食器2顆及已擊發彈殼1顆。
黃嫌向警方表示趕快帶他回派出所偵辦,並自己主動走上警車,但警方發現有異,且發現車內副駕駛座腳踏板上放置1只紙箱,黃嫌知道以調虎離山之計仍難逃法網,向警方坦承紙箱內裝有1把M4步槍且為其所有。
警方打開紙箱後起出1把含彈匣1個的M4步槍、制式子彈9顆;經警方調查原來黃嫌本身與人合夥經營賭場,因怕遭人黑吃黑,所以以新台幣25萬元向一名綽號阿胖男子購得槍、彈防身,並請許姓男子開車至嘉義縣大林鎮載至嘉義市區找朋友租房子藏放槍、彈,不料路上遇到警方盤查而遭警方查獲。
圖說:警方從副駕駛座腳踏板上紙箱起出含彈匣的M4步槍。
攜槍停車遇盤查 警拔槍喝止制逃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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