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分局瑞安街派出所警員高志文、莊仲瑋於111年10月3日1時許執行巡邏勤務時於和平東路3段上發現一名林姓男子騎乘輕機左右搖晃,便上前將其攔查,發現林男身上散發濃厚酒味後,隨即當場實施酒測,酒測值高達0.48 MG/L,當場遭警舉發,且觸犯公共危險罪,告知林男權利並搜身上銬準備將其載返所偵辦時。前來支援的瑞安所警員田威、葉顯恩、林政佑發現一名余姓男子騎乘輕機雙載並左右搖晃,且差點撞上巡邏車,經警方攔停後,亦在余姓男子身上聞到濃厚酒味,經當場實施酒測,酒測值高達0.56 MG/L,余男亦依公共危險罪送辦,其身後之年滿18歲同車乘客則因違反111年3月31日修正之道路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8項規定,面臨新臺幣6,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
同日4時許瑞安所警員莊久德、王韋翔擔服巡邏勤務行經和平東路3段上,再次發現一名吳姓女騎士騎乘輕機車於人行道上行駛,經攔停後又聞到吳女散發出濃厚酒味,經酒測後酒測值高達0.46 MG/L,警方同日3小時內連續查獲3名違反公共危險罪嫌現行犯,該3名駕駛均將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及吊扣(銷)駕照之處分。
大安分局為維護民眾行的安全,妥適運用大數據及決策分析,針對易發生酒駕時間、路段及易肇事路段,以優勢警力執行路檢,尤置重點於夜間,酒駕嚴重危害民眾行的安全,今(111)年迄今已取締高達170件酒駕,警方取締不鬆懈,以杜絕憾事發生。
一夜三響 大安警3小時抓3件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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