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警李承翰遭刺死案一審判無罪、強制就醫5年
鄭姓男子搭火車刺傷鐵路警李承翰致死案,嘉義地方法院今天宣判,鄭嫌無罪丶應入相當處所強制就醫5年,法官認為鄭罹患精神疾病,依刑事訴訟法316條規定撤銷 ...
鐵路警李承翰遭刺死案一審判無罪、強制就醫5年
避免法律糾紛,轉載本區文稿請先徵得原作者同意!
文章回應
目前尚無回應,成為第一個回應的人吧!
回應本篇文章!
(以下回應不會連結到FaceBook)(言責自負,請勿涉及人身攻擊,以免挨告!)
尚未 登入會員 ,無法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