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衛生局聯合稽查新港地區攤販和商家

記者張鎰三/嘉義縣報導
嘉義縣衛生局為確保大甲媽進香期間民眾食的安全,特會同政風人員連續二天,針對新港地區攤販和商家進行聯合稽查,共查核餐飲業及販售 二百十一家,檢測油炸油酸價十二件,其中二件未符合規定,責令業者立即換油改善,另查核五百九十二件食品標示,都符合規定。
嘉義縣衛生局表示,食品業者販售包裝、散裝食品標示應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如未依規定標示,處三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違反食品添加物規格及其使用範圍、限量規定者 ,處三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提醒消費者選購食品時,注意包裝食品是否有完整標示(品名、內容物名稱、淨重、容量或數量、食品添加物名稱、製造或負責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有效日期、原產地及營養標示、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等)。挑選花生、蠶豆、糖果、餅乾等散裝食品應注意是否加蓋,避免遭受汙染,為確保食品新鮮及安全衛生,食品都應盡早食用完畢。
衛生局代理局長趙紋華呼籲業者,應販賣來源及標示清楚的食品,保存方式應符合廠商規定的保存條件,餐飲業者應落實食材源頭管理,注意食材新鮮與貯存溫度,保障消費者食的安全。#


文章回應

目前尚無回應,成為第一個回應的人吧!

回應本篇文章! (以下回應不會連結到FaceBook)(言責自負,請勿涉及人身攻擊,以免挨告!)

尚未 登入會員 ,無法回應!

go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