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居家檢疫者尚無離開居檢場所、發燒及身體異常情事
嘉義縣居家檢疫者尚無離開居檢場所、發燒及身體異常情事

【記者謝敏政嘉義報導】

嘉義縣政府配合新冠肺炎防疫工作,所有自外國入境者皆需居家檢疫14天,外籍移工也必須進行居家檢疫。針對外籍移工的管理及受理申請依勞動部規範辦理,目前接受居家檢疫的93人由專人進行消毒、量體溫及送餐等服務,尚無居檢者任意離開居家檢疫場所、發燒及身體異常情形發生。

縣府指出,針對外籍移工的管理,社會局依據勞動部規範審核居家檢疫住宿空間,審核需有一人一室、獨立空調、單獨衛浴、專人管理、監視器、非獨層地面應有專屬電梯或樓梯、定期量體溫及消毒等事項,目前有4家仲介公司提出申請,且都符合規定。

縣府表示,目前還居住在該空間進行居家檢疫人數有93人,由警察局及社會局每天透過電子圍籬、電話、定位系統進行追蹤和關懷。

針對大林鎮公所表示希望追加預算進行普篩,縣府表示,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2條之主管機關權責為衛福部及縣市政府,大林鎮公所辦理普篩依法無據。全面篩檢將耗費龐大的人力、物力與經費,此舉反而容易造成民眾恐慌。

縣府說,依據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表示,我國疫情控制良好狀況下,目前並無實施普篩之必要。

縣府強調,目前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一級開設階段,期間如有錯誤、不實訊息,造成嚴重影響整體防疫或有影響之虞,經主管機關通知其更正者,應立即更正。如有利用傳播媒體發表不實訊息,將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64-1條違反第九條,以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散播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將處以罰緩或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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