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景田800萬交保 涉提供資金為林杏兒賄選
〔吳怡君/台北報導〕士林地檢偵獲國民黨中常委蕭景田提供資金給國民黨籍台北市新科議員林杏兒的樁腳曾繁川,由曾男替林女賄選,士檢偵辦本件賄選案曾指出,林杏兒參選市議員時,蕭景田、曾繁川為讓林女順利當選,以現金1萬元、6千元行賄,要選區內部份里長投票支持她並幫忙拉票,林女最後順利當選。士檢選後約談曾繁川,訊後認為曾男涉嫌違反選罷法且有串滅證之虞聲押;士院則指無羈押必要,裁定5萬元交保。
士林地檢署指蕭男列為被告卻屢傳不到,去年12月底發布通緝,昨日自行到案;檢察官訊問後,認為蕭男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且有逃亡、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經士院法官訊問後,依相關證據認為蕭景田行賄犯嫌重大,但沒有羈押必要,裁定800萬元交保。針對交保裁定,檢察官將詳細審酌對案件偵辦的影響,以及裁定理由的合法、妥適性,現正研議提出抗告。士檢另對林杏兒提起民事「當選無效」之訴。
地檢署表示,檢方選後持續清查相關涉賄案件,如有涉賄不排除再新增提出當選無效之訴。為全國民眾感受到檢察官維護選舉公平的決心。並且為提昇我國民主政治。全民反賄一起來,檢舉賄選專線0800-024-0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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