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資料送法辦,一時僥倖憾終身
國軍人員具廣義公務員身分,一舉一動均應「依法行政」,尤其部隊中的公文書,應據實填報,否則可能有相應的刑事責任產生;鑑此,為使每位官兵弟兄可以認識法規,日前嘉義基地支援中隊結合法制教育時機辦理宣導。
中隊長指出,部隊中之軍士官為公務員,若有明知不實之事項,例如發現實際登載數量短缺,卻隱匿不報,而依然將錯誤的數量登載於職務上所掌管的報表或表格上,足生損害於單位庫儲作業管理之正確性,將構成刑法第213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最重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及面臨行政懲處,官兵同仁切勿貪圖一時方便,觸法遺憾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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