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港鄉民代表會通過「嘉義縣新港鄉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發放防疫補助金自治條例」及相關經費墊付案
新港鄉民代表會通過「嘉義縣新港鄉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發放防疫補助金自治條例」及相關經費墊付案
【記者謝敏政嘉義報導】
疫情中的小確幸,新港鄉民代表會於今日召開第16次臨時會議決,通過「嘉義縣新港鄉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發放防疫補助金自治條例」及相關經費墊付案,只要在111年5月31日(含)前設籍之新港鄉鄉民,均得依規定領取防疫補助金新台幣六百元整。
新港鄉民代會主席洪鴻然深感鄉民之苦,因受疫情嚴重的衝擊,鄉親們的基本生活受到嚴峻的考驗,同時也因疫情的影響,鄉民於防疫工作為確保家人免於染疫之苦,於生活開支上增加購置防疫物品,因此代表會在傾聽民意後,期能陪同鄉親一起走過防疫的日子,於第7次定期會,建議公所發放防疫補助金,補助鄉民購置防疫物資等,終在今日(第16次臨時會)審議通過鄉公所提出之自治條例,期望可於防疫的路程上與鄉民共同防疫。
新港鄉長林茂盛表示,公所在接獲鄉民代表會為體恤地方鄉親,提出防疫補助金之發放建議後,即積極著手研擬補助金發放草案,並在不產生預算排擠效應及影響地方建設與社會福利推動的情況下,預計於111年8月13日起,在各村活動中心分流發放,每位鄉民每人新台幣六百元的防疫補助金(相關發放辦法另行公布),以協助鄉民安然度過疫情,減輕鄉民的經濟負擔,讓新港鄉民的生活得以過得更好,進而建造幸福鄉鎮、微笑新港的生活環境,同時要感謝鄉民代表會的主席、副主席及全體代表們一直以來對鄉公所的鼎力支持,與公所齊心協力為打造「幸福鄉鎮、微笑新港」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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