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頭民代賄選 收1票500買票錢 6人下場出爐
〔吳怡君/南投報導〕去年選舉期間,南投地檢接獲南投縣吳姓竹山鎮民代鎮候選人親自或透過魏姓樁腳,向陳、黃、曾、張、林、吳曾姓6名選民以500元1票代價,尋求投票給他,檢警調取行動,帶回魏姓樁腳和10多名選民或關係人,當時魏姓樁腳3萬元交保,吳姓候選人則被聲押獲准,是去年底選舉南投縣第一個被收押禁見候選人。而收授買票錢的6名選民坦承收錢、繳回犯罪所得,近日以「有投票權人收受賄賂罪」,判處6人有期徒刑2個月,緩刑2年,褫奪公權2年。
法官在判決書中指出,賄選為敗壞選風之主要根源,不但抹滅實行民主政治的真意,也嚴重影響選舉之公正性與社會之風氣,扭曲選舉制度尋求民意之真實性,陳姓等6名選民,明知賄選對民主政治最珍貴的選舉制度所造成嚴重破壞性,竟輕忽法紀,身為有投票權人而為收受賄賂的行為,已妨害選舉之公正性,但他們於偵查及審理中均坦承犯行,因此給予緩刑。
地檢表示,本屆地方選舉雖已結束,對於相關選舉情資,仍由檢察官積極偵辦中,不因選舉落幕而鬆懈,以維護選舉公平及民主政治。全民反賄一起來,檢舉賄選專線0800-024-0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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