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新法上路! 嘉縣衛生局查獲79件違規

警訊時報特派記者張鎰三 嘉義報導
菸害防制法新法今年3月22日正式實施,全面禁止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使用電子煙或未經審查通過之加熱菸。
嘉義縣全面啟動查核,檢查轄內可能販售電子煙之店家場所,加強監測網路販賣通路及社群媒體廣告,共查獲79件違規。包含販賣電子煙網路廣告76件及3件違法使用電子煙行為人,後續將依法進行裁處。
衛生局提醒,新法已全面禁止使用電子煙,業者或賣家勿心存僥倖,若在網路或實體店面廣告、展示、販賣電子煙或電子菸零件,以違反新法規定處置。製造或輸入業者最高可處5,000萬元罰鍰,展示或販賣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供應者最高可處25萬元罰鍰,使用電子煙最高可處1萬元罰鍰。
衛生局長趙紋華說,電子煙會對健康產生危害,包括影響大腦發育、心血管系統和呼吸系統等,且電子煙無法幫助戒菸。衛生局已透過多元宣導方式:跑馬燈、海報、紅布條、鄉鎮市垃圾車、圖卡及社群媒體等,強力宣導新法措施。
提醒民眾,新法規定未滿20歲禁止吸菸,並請勿使用電子煙及未經審核的加熱菸,如有戒菸需求,應尋求專業醫療協助,歡迎撥打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或洽嘉義縣衛生局及各鄉鎮市衛生所。##


文章回應

目前尚無回應,成為第一個回應的人吧!

回應本篇文章! (以下回應不會連結到FaceBook)(言責自負,請勿涉及人身攻擊,以免挨告!)

尚未 登入會員 ,無法回應!

go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