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怡君/嘉義報導〕去年九合一選舉嘉義縣無黨籍議員陳文忠連任成功,其妻、新港鄉民代表蔡錦屏競選連任失利,但陳文忠被檢舉其妻透過樁腳為他賄選,嘉地院判決書指出,陳文忠與蔡錦屏為夫妻不僅同住,關係親密,且共同使用競選服務處,彼此競選財務、競選團隊及競選策略均互通,兩人就買票行賄行為,顯有犯意聯絡,陳文忠對於妻子的買票行賄行為,已事先商議,並授意為之,蔡於去年底競選新港鄉代,陳競選縣議員,陳的縣議員選區涵蓋蔡的鄉民代表選區全部,兩人共同以兩票一千元,同時向選區重疊的選民買票。檢警查獲三件現金賄選案,法院審理後,認定蔡錦屏拜託羅姓女子,委由他人交付八千元給羅女,再由羅女對有投票權的張姓、陳姓選民賄選,約定投票給陳文忠與蔡錦屏;中低收入戶林姓夫妻,基於陳文忠授意,為陳買票;嚴姓男子涉嫌為陳文忠買票,也經由判決有罪在案。檢方依共同賄選行為對陳文忠提出當選無效之訴,嘉義地院昨判決陳文忠當選無效,陳強調「將上訴,由司法還清白」。
嘉縣議員陳文忠涉與妻共同買票賄選 判當選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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