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網路E世代「人手一機」且「資訊爆炸」的時代來臨,網路即時新聞不斷更新,真假消息滿天飛,為避免同仁因不慎轉傳假消息而涉犯刑責,日前嘉義基地支援中隊配合每月軍紀安全維護座談會時機,藉由法律分析實施案例宣教。
中隊長指出,將資訊有意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即構成刑法「毀謗罪」,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害者亦可循民法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之訴,要求「精神慰撫金」;因此,當同仁接收訊息的第一時間,應先停、看、聽,經過真偽判讀後再決定是否轉傳,以免成為假消息的推手而涉法受罰。
亂傳假消息、判刑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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