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酒駕刑責重,酒精殘值勿輕忽
「酒駕」一直是世界各國嚴重的社會治安問題,各國無不祭出重罰以為因應。為保障人民生命及財產安全,日前更有「國軍酒駕汰除人數太驚人 5年就有1個聯兵營遭殲滅?」引人聳動的新聞標題,更是嚴重挫傷了國軍的榮譽,根據國防部近5年的統計資料顯示,近5年因酒駕遭汰除的人數則高達1072人,等於是一個陸軍聯合兵種營的戰力,直接被酒駕殲滅。而國軍為貫徹酒駕「零容忍」的決心,更是推動了陸海空軍刑法修正第54條條文的修訂,要知道軍人與一般的民眾不同,新修訂的條例更是加重了現役軍人的刑責,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酒駕(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毒駕(尿液或血液所含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或其代謝物達行政院公告之品項及濃度值以上)情形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四十萬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百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酒後駕車」及「毒後駕車」是嚴重危害自己與他人生命安全之駕駛行為,不僅將個人前途、家庭幸福置於高風險環境中,而且一旦肇事還得面對法律責任,所要付出的代價及後果更讓人悔不當初、遺憾終生,或許嚴刑峻法或許沒法遏止酒駕的發生,這是個人問題,提高犯罪的成本,每個人心中都有一把精打細算的算盤,而這個機會成本代價越高,相信遏止酒駕的成效就會更好。
軍人酒駕刑責重,酒精殘值勿輕忽
避免法律糾紛,轉載本區文稿請先徵得原作者同意!
文章回應
目前尚無回應,成為第一個回應的人吧!
回應本篇文章!
(以下回應不會連結到FaceBook)(言責自負,請勿涉及人身攻擊,以免挨告!)
尚未 登入會員 ,無法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