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發揮鷹眼功能 緝犯難逃法網
〔記者林博文/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長竹派出所警員吳國項於106年6月9日在執行專案勤務時,於轄內東義路566巷口盤查一名女子,竟發現該名女子為嘉義地檢署所發布之通緝犯!

經了解吳員近日清查逃犯資料時,發現其中一名通緝犯係經常在本轄活動之女子,便記下女子特徵,沒想到竟意外在執行專案勤務時發現一名女子騎乘摩托車從眼前經過時,該女子之臉型與日前嘉義地檢署所發布之通緝影像類似,吳員遂向前盤查。該名女子因警方欲向前盤查時面露驚恐,在警方詢問其姓名當下支吾其詞,質問警方為何要詢問其姓名,此時吳員立即通報巡邏警網前來支援,並告知女子警方係依法盤查,請予配合,女子才將年籍資料告知警方,經查證後該女子確實是嘉義地檢署所發布之通緝犯,遂將女子帶返派出所偵訊,女子上警車時直呼:「警察記性真好」,警方訊後移送嘉義地檢署歸案。

嘉義市長竹派出所所長邱致閔表示,通緝犯為躲避警方逮捕常會花招百出,最常見的是謊報他人姓名或身分字號企圖蒙混過關,甚至有擠眉弄眼來擾亂警方的人臉辨識系統,然而警方辦案除靠先進的電腦儀器輔助外,另外也憑藉長久累積的實務經驗,本案員警憑藉扎實的經驗順利逮捕人犯,堪為同仁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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