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法院幫行政機關背信坑人 還能信任什麼? 神氣家族《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21)》
當法院幫行政機關背信坑人 還能信任什麼?
神氣家族《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21)》

(記者 張綺雯 綜合報導) 在民主國家,人民經濟活動的自主自由權應受法律的尊重和充分保障,方符合憲法精神。2017年7月1日(週六)早上8:30~9:00中視神氣家族《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21)》,將播出「論宗教自由、私法自治與司法審查之界限」論壇,專家學者探討法院應如何尊重當事人真意,作為司法審查的界限,而稅務機關應如何遵守憲法保障的人民間私法契約關係,成為值得人民信任的司法與行政。太極門網站www.taijimen.org同步播出。

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陳清秀表示,稅法法律秩序應與民法法律秩序無縫接軌,互相融合,價值判斷要一致,最重要的是尊重與保障國民經濟活動自主權的自由。他以太極圖的陰與陽、黑與白來比喻司法秩序,民法交易關係及經濟活動代表陰,租稅法代表陽,陰陽要無縫接軌,達到調合狀態,才能讓法律秩序達到圓滿合理境界,但現在普遍現象是分工不合作,沒有調合。陳清秀指出,稅法是國家分享人民的經濟成果,如果沒有所得,國家就不能窮追猛打。課稅的要件必須尊重民事的法律秩序,同時維持租稅公平正義,回歸憲法保障國民自由的基本價值,以正當法律程序來課稅,不能巧立名目、不擇手段、違反憲法來課稅。

碩成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黃文玲表示,稅務案件常常不合常理,她的朋友用股份認股,被國稅局認定是公司贈與,光贈與稅就繳到快要跳樓。而太極門稅務案件是稅務機關為擴大稅收,明明本意是敬師禮,國稅局卻說是補習費。尤其是當刑事法院或行政法院做出判決或撤銷後,稅務機關卻沒有勇於認事,不願意承認自己有錯誤。黃文玲感慨說,太極門稅務冤案已二十多年,人民有多少個二十年可以等?人民在行政法院稅務訴訟打贏的只有6%,人民對司法的公信度與信任度完全崩盤,80%的人完全不信任司法。蔡總統過去講「有錢判生,無錢判死」,現在變成「有權判生,無權判死」,這是人民最生氣的。黃文玲質問,太極門稅案就是一個冤案,為什麼没有辦法馬上就做檢討?

法治國家動用公權力課稅,會限制人民權利,涉及人民財產權,因此國家必須依法課稅,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范文清指出,國家若老實依據法律規定去做,就可以減少90%以上的爭訟案件。他舉例,太極門稅案在2011年行政院跨部會協調會決議要國稅局公告調查敬師禮性質,調查結果7,401份申明全部表達是贈與,調查結果對人民有利,卻不被行政機關採認,實在違背民法規定。而已達成的協議形同行政契約,後來竟反悔說沒有會議記錄。范文清直呼,「這不是違背誠信原則是什麼?」更令他訝異的是,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民國)104年訴字第228號判決竟大篇幅引用在刑事訴訟就已經被駁斥是錯誤不可採的調查局筆錄資料做為駁回理由,刑事訴訟早就判決無罪,證明這些證據不可採,在認定事實上非常有疑義。

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暨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特聘教授黃俊杰表示,信仰自由受憲法保障,司法審查必須尊重。凡是有宗教信仰或有思想層次的人,感謝在思想、信仰上引導他們的上師或宗教領袖,是虔誠的表現,法律人不能用既有的框架去框限,內在的思想與信仰是國家法律不能干涉的,法官在司法審查時應要尊重每個宗教或組織特有的內部思維,若強加套用財產權觀點,司法審判就會錯誤。黃俊杰指出,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民國)104年訴字第228號判決是法官過度的往財產權走,沒有憲法觀,甚至不尊重當事人的意識、文化權及宗教自由權,這不是司法審查應有的態度,黃俊杰期待未來司法改革,可以讓此一指標性案件進行違憲裁判審查。

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陳清秀表示,稅法法律秩序應與民法法律秩序無縫接軌,互相融合,價值判斷要一致,最重要的是尊重與保障國民經濟活動自主權的自由。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范文清舉例,太極門稅案在2011年行政院跨部會協調會決議調查結果7,401份申明全部表達是贈與,調查結果對人民有利,卻不被行政機關採認,實在違背民法規定。

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黃俊杰表示,凡是有宗教信仰或有思想層次的人,感謝在思想、信仰上引導他們的上師或宗教領袖,是虔誠的表現,內在的思想與信仰是國家法律不能干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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