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未熄火鑰匙未拔 巡警熱心代保管鑰匙
〔記者呂昭德/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新南派出所所長羅寁驊及警員張嘉佑擔服106年7月9日巡邏勤務,於16時30分許接獲民眾報案指稱體育場停車場有輛自小客車未熄火,車上沒人且鑰匙未拔,員警立即前往現場查看。

經警方到達現場,果真發現一輛自小客車車上無人引擎卻在發動,先透過警用小電腦M-POLICE確認非失竊車輛後,便往周遭商家詢問是否為顧客之所有車輛?遍尋不著、一無所獲下,警方為避免汽車遭竊,除將該車輛熄火外,並拔下車鑰匙上鎖及在擋風玻璃留下字條載明員警姓名、派出所地址電話供駕駛人來所認領。

經10餘分後,果真有一焦急如焚之婦人致電派出所詢問車鑰匙,經員警回到現場了解後得知家住民雄鄉一名婦人於15時許載2名孫兒來到興業東路兒童館遊玩,突遇午後滂沱大雨,婦人急著帶2名孫兒前去兒童館內卻疏忽車子仍發動中,過1小時半後回到停車場才發現車已上鎖經員警留下之字條聯絡派出所,婦人對自己疏忽行為感到不好意思,幸虧警方協助將車輛熄火並代保管鑰匙讓愛車免於遭竊,由衷稱讚警方熱心為民服務。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新南派出所所長羅寁驊表示,民眾騎乘機車或駕駛汽車千萬別忘了拔鑰匙而讓宵小有機可乘,造成自身的損失,警察同時秉持「效能」、「專業」、「熱枕」一貫為民服務理念,在民眾有困難時竭盡所能給予關懷和協助,讓民眾都能感受到警察的用心和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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