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博文/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北興派出所警員陳昱廷、陳明昌,日前擔服執行晚間巡邏勤務時接獲通報,有民眾打電話向110報案稱說機車不見了,警方獲報抵達到場,向報案53歲林姓女民眾詢問了解,所要找尋機車牌號、廠牌與顏色特徵,及停放車輛前、後行徑路線軌跡後,經研判找尋車輛確切停放範圍。
林女焦急的向警方回應說,確定是將機車騎乘後停放在住家大樓公寓的地下停車處,並且把車停放後也有將機車鑰匙拔取,機車鑰匙還在我的手上;員警研判,林女若是將機車停放在地下停車處,遭竊取的機率極低,遂調閱林女所說行車路徑周遭路口監視影像檢視,於檢視影像發現林女騎行博愛路段往南方向直行,到博愛路與中興路口後就沒看到林女騎行軌跡了,2員警研判該不會是林女途中有停下車忘記了吧,這時林女才回想起有騎乘機車到過診所。
警方於偕同林女沿著所說行車路線找尋,果然就在博愛路上診所外,找尋到林女機車完好的停放著,這時林女才不好意思回想起,並且喊說出,哎呀!原來是我自己把機車騎行到診所外停放,進診所就診完後直接走路返家囉;警方於將尋獲機車交付認領,此時林女對於自己記錯了停車位置誤以為機車失竊,也感到非常抱歉。
記錯停車處誤認車失竊 北興警助女子尋獲愛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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