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隨「性」、生活不幸
所謂「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可知自我品德修為之重要,尤其肩負保家衛國職志的國軍,自應以高道德標準自我約束,即使面對私人領域的感情問題,必須謹記在「對的時間、對的地方與對的人做對的事」,對彼此「負責」,而非以自我想法或一時激情,不顧社會觀感與部隊形象,衍生影響軍譽情事;現今年輕官兵對於愛情抱持「愛之欲其生,恨之欲其死」態度,在熱戀交往過程中,對另一半所提之要求,總是來者不拒,例如性愛、金錢借貸等,雙方最後不歡而散,輕則衍生個人感情或金錢糾紛,重則遭媒體負面披露,除傷害他人、斷送自己前途,更甚著斲傷軍譽,讓全體國軍背上負面形象,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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