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知名咖啡店不消費「只充電」 嘉義女充4.7元遭判賠425倍罰金
到知名咖啡店不消費「只充電」 嘉義女充4.7元遭判賠425倍罰金
吳姓女子遭控到嘉義市知名連鎖咖啡店沒有消費任何物品,逕自使用店內插座為手機充電,店員屢次勸阻,她不聽,店家報警,吳女辯稱「咖啡店是公共場所,為什麼不能充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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