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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日:2020/11/15 11:37:00 AM
發稿人:張耘心 | 修改新聞稿
戒嚴時期法律還在暫行 幽靈法規如何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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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嚴時期法律還在暫行 幽靈法規如何依法行政? 
  
 【記者張耘心/台北報導】日前立法院審查110年度財政部相關預算案,立法委員高嘉瑜只是要求稅務獎勵金在金額還有法制化方面應該要有更詳細書面報告,沒想到卻被立委費鴻泰、吳秉叡強力阻擋。基層人員有稅務獎勵金,高層分更多,財政部每年編列上億獎勵金,高嘉瑜只凍結區區三百萬?還被阻擋?11月8日下午,國父紀念館一場【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系列論壇,台灣北社理事暨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陳逸南看了此段影片後,表示立法委員監督行政官員,在立法院用這種不用心也不用功的態度,讓投下選票的選民非常無奈。 
  
 陳逸南猶記得106年12月18日及19日他參加了在凱達格蘭大道舉行的「反財稅黑手運動」,當年的訴求就是「廢除稅務獎金,杜絕違法徵稅」,結果財政部發了一個新聞稿,聲明稅務獎勵金的核發是依據「全國軍公教待遇支給要點」第7點,及行政院修正核定的「財政部核發稅務獎勵金作業要點」規定辦理。獎金變成獎勵金,為此,陳逸南特別翻閱資料,發現民國38年中國國民黨從中國大陸撤退來台,於民國43年制訂了一個「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至今已66年還在暫行,共九條條文,其中第三條授權行政院訂定「財務罰鍰給獎分配辦法」,但93年4月21日修正第三條,此項授權已不復存在。照理說母法已無授權規定,「財務罰鍰給獎分配辦法」就應該自動失效,但此辦法至今仍然存在。 
  
 陳逸南呼籲,請民眾責成立法委員,儘速廢止「財務罰鍰給獎分配辦法」,同時暫行了66年的「財務罰鍰暫行條例」,是戒嚴時期的產物,也應該予以廢除。而財政部還訂定「核發稅務獎勵金作業要點」,指其領獎勵金為「依法行政」。不管是獎金或獎勵金,陳逸南認為人民為什麼會這麼慘?獎金的誘惑也是原因之一,早期有些白色恐怖的案件,就是為了貪圖別人的土地、房屋,因為那時候以叛亂罪被抓去槍斃的人,財產全部充公,而且檢舉人可以分三成的獎金,但現在回頭再看,有些人確實是冤枉的。 
  
 課稅變成拿獎金的比賽?有賞無罰的機制,造成稅災氾濫、民怨四起,立法委員應該為民喉舌,卻反而維護官員的利益?許多民眾反映,多年來稅務獎勵金沒有法源依據,背後是結構犯罪,甚至業界傳聞都知道有些案件,找某位立委花幾百萬就可以喬。小英政府力求轉型正義,有些戒嚴時期、製造白色恐怖的法令,早已不應讓其存在,更成為不肖官員上下其手的工具,請行政院及立法院多用心及用功,不要讓台灣得來不易的自由民主淪為空談。 
  
  
 

台灣北社理事暨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陳逸南呼籲戒嚴時期產物「財務罰鍰暫行條例」應早日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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