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08  |  線上:7,059人  |  瀏覽數:2,147,483,648

LINE   

回「新聞網」首頁  |  上一則   |  下一則
發稿日:2022/03/10 05:24:00 PM
發稿人:一指部陸電廠 | 修改新聞稿
守護女性工作權
您尚未登入會員!   新會員註冊
   帳號 密碼 
一般刻板印象總以為女性懷孕會影響工作,但其實女性懷孕過程並不會影響她的工作能力,她們肩上扛著的是孕育國家未來下一代的責任,因此,社會應有共同責任,讓女性在生產前、生產後有足夠的休養時間,以及讓嬰幼兒可以在父母的照顧下平安成長。 
 《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雇主不得規定或事先約定員工有結婚、懷孕、分娩或育兒等情事時,應離職或留職停薪;雇主在女性員工生產前後,應讓她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星期;員工任職滿六個月後,無論男女,於 
 子女滿三歲前,都得申請最長兩年的育嬰留職停薪,而且員工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後,除非有特殊情況,雇主不得拒絕員工申請復職。 
 雇主願意提供員工安心撫育下一代的就業環境,才能創造更多社會效益。另一方面,員工遇到雇主違法或不合理對待時,應勇敢爭取權益,別讓雇主心存僥倖,繼續損害自身利益,才能讓整體就業環境向上提升。  



避免法律糾紛,轉載本區文稿請先徵得原作者同意!
LINE      回首頁
回應本篇文章!(以下回應不會連結到FaceBook)
(言責自負,請勿涉及人身攻擊,以免挨告!)
內 容:
檔案1
類別:(可存入分類相簿中!)
圖說1

‧本站為言論自主平台,相關圖文上載皆設有追蹤機制,網友請謹慎發言,勿涉及人身攻擊!如面臨法律糾紛,本站有權提供發稿人、回應人資料予相關單位。 ◎服務條款
‧Copyright ©Sherry  ‧
‧本站最佳顯示IE 5.5 以上版本 解析度 800 X 6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