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地院裁定羈押禁見 褒忠鄉長陳建名涉貪收押
〔吳怡君/雲林報導〕雲林地檢署偵辦本屆九合一選舉賄選案,循線查獲民進黨籍褒忠鄉長陳建名等人涉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雲林地檢署表示,去年查察賄選時,發現褒忠鄉公所於111年度村鄰長自強活動並未舉辦餐會,陳建名等人明知如此,卻由李姓課長等人持某餐廳免用統一發票空白收據九張,偽造不實消費紀錄,向鄉公所詐取七萬一千五百元,再轉交給樁腳,以綁樁賄選村長,當時陳建名以廿萬元交保。日前收網,搜索包括褒忠鄉公所等十個處所,帶回廿人到案說明,檢方訊後認為,陳建名及吳姓課長、李姓課長(前案已羈押)及廠商蔡男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收取回扣及以詐術騙取財物、刑法行使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嫌重大,有串證之虞,聲請羈押,雲林地院於十三、十四日裁定鄉長陳建名、吳姓課長及蔡姓廠商羈押禁見。
雲林地檢表示,本屆地方選舉雖已結束ㄛ,對於相關選舉情資,仍由檢察官積極偵辦中,不因選舉落幕而鬆懈,以維護選舉公平及民主政治。全民反賄一起來,檢舉賄選專線0800-024-0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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