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不動產公告囉!遺產繼承不分男女,速辦繼承登記維護自身權益
新聞來源:https://www.gov.taipei/

   臺北市111年度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不動產,自4月1日公告至6月30日止,共3個月!今年度公告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之被繼承人計978人,土地計2,309筆、建物計699棟,依111年公告土地現值計算逾167億元。
  公告資訊揭示於臺北市各地政事務所、土地所在地、被繼承人原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及里辦事處公布欄,民眾也可以在臺北市政府地政局(https://land.gov.taipei/Default.aspx)或臺北市各地政事務所的網頁點選查看公告資料。
  另截至111年4月1日止,臺北市因逾期未辦繼承登記被列冊管理的土地有19,149筆,面積逾315公頃;建物2,425 棟,依111年公告土地現值計算高達808億餘元。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表示,遺產繼承並無性別差異,男女均有繼承權。尚未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的民眾要注意了,依土地法規定,不動產所有權人死亡後,繼承人應於6個月內申請繼承登記,繼承人超過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地政機關於每年4月1日公告繼承人應於3個月內向地政事務所申請繼承登記,逾期未申請者即予列冊管理,列冊管理15年期滿仍未申請繼承登記者,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標售,標售所得之價款以專戶儲存,繼承人得依法領取,逾10年仍未提領該價款者,歸屬國庫;如經標售5次仍未標出者,即登記為國有,繼承人僅能向國有財產署依第5次標售底價按其法定應繼分分算發給價金,對繼承人的權益影響很大。
 
五大便民措施
  為了讓民眾辦理繼承登記免於舟車勞頓,臺北市提供多項便民服務:
  1. 如遺產位於臺北市,可向臺北市任一地政事務所申請繼承登記。
  2. 如果遺產位於其他縣市,可以向臺北市各地政事務所申請代收轉送。
  3. 如繼承關係複雜或人數眾多,難以會同全體繼承人辦理繼承登記,建議可以由繼承人其中一人或數人,為全體繼承人之利益,申辦登記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避免不動產逾期申請登記被罰或被列冊管理。
  4. 對於辦理繼承如果有不了解的地方,可透過電話、傳真或線上申請各地政事務所的「預約諮詢專案協助服務」得到專業諮詢。
  5. 另外臺北市推行「免附印鑑證明措施」,只要設籍在臺北市且已在戶政事務所辦理印鑑登記的民眾,在土地登記申請書註明「使用○○戶政事務所登記之印鑑,並同意地政機關利用電腦處理查詢」,辦理分割繼承登記時,各地政事務所可連線查詢民眾在戶政事務所登記之印鑑章,就可以不用檢附印鑑證明,歡迎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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