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審免繳百萬獲緩刑 無黨籍議員蕭慧敏涉買票
〔記者吳怡君/台南報導〕去年九合一選舉期間雲林縣議員蕭慧敏選議員時涉嫌透過王姓樁腳,分別以500元、1000元、2000元不等的現金見人就塞錢,明示、暗示要投她,向多名選民賄選,成功當選為縣議員,雲林地檢署根據相關證人的供述與證物,以違反選罷法起訴蕭慧敏,並提出當選無效之訴。今年7月一審判她違反選罷法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褫奪公權5年,條件是要在判決確定一年內向公庫支付100萬元,之後的民事庭也判決她當選無效。蕭慧敏在得知一審結果時相當低調,並表示在收到法院判決書後,與律師進一步討論後續行動,然而,二審只是取消她的緩刑條件
地檢表示,本屆地方選舉雖已結束,對於相關選舉資情,仍由檢查官積極偵辦中,不因選舉落幕而鬆懈,以維護選舉公平及民主政治,全民反賄一起來,檢舉賄選專線0800-024-0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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