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心儀的對象,有的人是送禮物,有的人是天天電話噓寒問暖,不論是哪種方法,都應該要遵守一個原則,那就是當對方感到不舒服,或是明確表示方式不洽當的時候,就應該立即停止。
我國的跟蹤騷擾防制法在民國111年6月1日正式上路,目的就是防止持續或反覆違反特定人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進行監視跟蹤、尾隨接近、不當追求、通訊騷擾、威脅辱罵等行為,在本法制定前,因為沒有適切法律可以保護受害者,我國發生多起跟蹤騷擾進而衍生成為命案,因這些人的犧牲催生出了本法。
追求行為有很多種,但也要尊重對方的意願,每個人都有選擇的權利,不論接受或是不接受,都應該尊重對方的決定,保持應有的風度,尤其現在防制法的上路,追求行為更要理性,避免觸法送辦。
理性追求勿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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