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檢驗局臺南分局日前於大臺南地區發現市面上販售安全帽及護目鏡有仿冒該局通過驗證之商品安全標章情形,經取(購)樣檢驗結果皆判定不符合檢驗標準,已嚴重危害機車騎士的安全。本次檢測的安全帽在衝擊吸收性及耐穿透等試驗項目不符合國家標準,當該產品受到衝擊時,安全帽將無法吸收足夠衝擊能量,且易遭穿透,容易使騎士頭部受到傷害;護目鏡的強度與光學性質亦不符合國家標準,受衝擊時容易破裂且會影響視覺,將嚴重危害騎車安全。目前該局已針對仿冒商品安全標章及檢測不合格部分,依商品檢驗法相關規定進行後續追蹤處理事宜。
標準檢驗局臺南分局王分局長煥龍特別呼籲,機車騎士選購安全帽及護目鏡時,不要購買太廉價未經檢驗合格的商品,並提供選購及使用注意事項,以保障自身的安全:
一、購買安全帽及護目鏡請認明商品本體須貼有「商品安全標章」。
二、機車用安全帽依用途分普通型(未滿125cc之非競賽用機車)、加強型(超過125cc之非競賽用機車)二種,請選擇適合本身用途及適合自己頭部形狀、大小之安全帽,而且戴上後不能感覺太沉重,頭部任何一處都不能有壓迫感。
三、選購時考慮新品,外觀顏色鮮明,內襯清潔無異味,不可有毀損、鬆脫或變更之情形,並注意頤帶上不得裝設顎杯。
四、勿將自行車、溜冰鞋、滑板及直排輪等活動用頭盔或產業用防護頭盔充當機車用安全帽佩戴。
五、佩戴機車用安全帽時,應將頤帶通過顎部下方確實繫緊,穩固戴在頭上,不致上、下、左、右晃動,不可遮蔽視線。
六、機車用安全帽之帽體不要隨意塗裝或改裝。
七、護目鏡戴用時應檢視是否有破損,鏡面宜保持清晰。
八、護目鏡各部位不可有尖銳稜角或凹凸,避免戴用者有遭受割傷或擦傷之虞。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請電洽標準檢驗局臺南分局第二課,電話:(06)2264101轉420或(06)3459103。
標準檢驗局臺南分局提醒民眾選購「安全帽及護目鏡」時,請認明商品本體須貼有「商品安全標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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