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橋工程害人「摔進大坑」慘斷2門牙負責人判刑4月
一名蕭姓男子是某個行善團的負責人,該團2016年底接受委託,到北港鎮府番里施作橋造橋工程,而由於施工過程中,夜間沒有設置反光標誌跟施工警告燈號,導致一 ...
造橋工程害人「摔進大坑」慘斷2門牙負責人判刑4月
避免法律糾紛,轉載本區文稿請先徵得原作者同意!
文章回應
目前尚無回應,成為第一個回應的人吧!
回應本篇文章!
(以下回應不會連結到FaceBook)(言責自負,請勿涉及人身攻擊,以免挨告!)
尚未 登入會員 ,無法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