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蘇治芬死人妖、狗母兩網友判賠3萬、5萬
雲林縣洪姓與陳姓男子在網路社群發文辱罵雲林縣前縣長蘇治芬挨告,遭蘇治芬提告,一審判決陳、吳兩人各處拘役20天,民事賠償3萬及5萬元,陳男因未上訴定讞;洪 ...
罵蘇治芬死人妖、狗母兩網友判賠3萬、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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