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毒,請勿輕易嘗試
毒品是指國際禁毒公約規定的受管制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根據我國《刑法》第357條規定:毒品是指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嗎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國家規定管制的其它能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
拒絕毒品的方法 :
方法一、勇敢說不,語氣堅定。
方法二、告訴提供者吸毒對健康的重大危害。
方法三、告訴提供者毒癮發作的痛苦。
方法四、告訴提供者吸毒是違法行為,並有刑責。
方法五、建議做點別的事情。
方法六、藉故離開現場。


文章回應

目前尚無回應,成為第一個回應的人吧!

回應本篇文章! (以下回應不會連結到FaceBook)(言責自負,請勿涉及人身攻擊,以免挨告!)

尚未 登入會員 ,無法回應!

go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