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國際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新冠肺炎)疫情嚴峻,統計至08月
臺南市政府公告指定場所或參與活動,包括
1.醫療照護機構;醫療院所、長照機構、社會福利(托育)機構、
2.大眾運輸:大眾運輸站與車廂、
3.賣場市集:觀光工廠、百貨公司、量販店、
4.教育學習場所:圖書館、補習班、K書中心、
5.展演競賽場所:藝文活動室內場所、
6.宗教場所;宗教遶境活動、
7.娛樂場所:八大行業、電影院、
8.大型活動:團體旅遊活動、占用道路活動、
9.其他場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或衛生局新增公告之指定場所
請市民朋友應做好配戴口罩的防疫措施。衛生局提醒,民眾及指定場
發稿人:
疾病管制科-科長 陳淑娟 連絡電話:06-6357716(東興辦公室)轉350
疾病管制科-技士 王俊欽 連絡電話:06-6357716(東興辦公室)轉359
為防範新冠肺炎社區傳播,8月17日起民眾至台南市八類場所需配帶口罩
新聞來源:https://www.tainan.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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