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檢疫民眾趴趴走,南市各罰20、30萬元強制送集中檢疫所,重申絕不寬貸
新聞來源:https://www.tainan.gov.tw/



  臺南市今日查獲2名居家檢疫者趴趴走案件,一為安平區張姓檢疫男子,今天凌晨跑到KTV與友人歡唱,被臨檢警方查獲,另為北區郭姓檢疫者,上午無故離開檢疫旅館,警方下午查尋到。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表示,二起案件均已違反居家檢疫不得擅自外出之規定,衛生單位依法開立舉發通知書並移送集中檢疫所強制隔離,且依法重罰張姓檢疫者新台幣20萬及郭姓檢疫者新台幣30萬元整。
  衛生局呼籲自國外返國市民朋友務必遵守居家檢疫14天規定,切勿心存僥倖違規外出,違反者逕行裁罰絕不寬貸。衛生局重申目前國際疫情持續嚴峻,市民配合落實防疫政策不可鬆懈,提醒市民朋友切勿心存僥倖而以身試法,經查獲違反居家檢疫相關規定者將予重罰,並依據傳染病防治法58條,入境旅客應詳實填寫並配合居家檢疫措施,違反居家檢疫規定者,依照情節輕重處10萬至100萬元罰鍰。
     如有防疫相關疑問,也歡迎可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 http://www.cdc.gov.tw ),或撥打本市防疫專線06-2880180洽詢。

聯絡人:疾病管制科  蔡玲珊 科長
連絡電話:06-2679751(林森辦公室)轉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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