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園切勿脫口罩吸菸!
新聞來源:https://www.tainan.gov.tw/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近期常接獲陳情,反映有些民眾在公園涼亭或休憩區不戴口罩吸菸,統計本年度接獲檢舉公園吸菸案件數共52件,其中查獲違規吸菸案件數共14件。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在此呼籲,對抗新冠肺炎疫情無法鬆懈,請民眾外出一律配戴口罩,對於未依規定於外出時全程配戴口罩且經勸導不聽者,將依法開罰。因此,民眾若於公園禁菸區塊吸菸,除違反「菸害防制法」第31條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1萬元罰鍰,亦觸犯「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1萬5千元罰鍰,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聯絡人:國民健康科 黃琬淇科長
聯絡電話:06-6357716轉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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