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民政局
發稿時間:110年10月5日16:20
配合中央對部份休閒娛樂場所放寬防疫措施,臺南市里活動中心有條件開放使用卡拉OK,使用時仍應遵守防疫規範,以維護健康安全。
市長黃偉哲表示,里活動中心自10/5起有條件開放使用卡拉OK,舉辦活動、課程仍應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相關規定辦理(如室內維持安全社交距離1.5M/人、室外1M/人)。
民政局表示,里活動中心開放條件包括:室內80人,或室內超過80人但容留人數符合室內空間至少1.5m/人(2.25m²/人);室外300人。
婚宴、餐會開放條件為:
一、不限隔板或維持1.5m間距;放寬桌菜、自助式取菜方式,不限制由專人分菜或夾取;開放離桌敬茶(酒)等社交活動,仍請儘量減少離桌敬茶(酒)。
二、室內80人,或超過80人但容留人數符合室內空間至少1.5m/人(2.25m²/人)(以活動場所之樓地板面積(扣除固定設施設備)除以2.25m²計算容留人數);室外300人上限。
此外,市民朋友使用卡拉OK也要配合遵守「1禁、2管、3要」的防疫規範:
一、1禁:禁止飲食(可以飲水)。
二、2管:
(1)專人管理:要有專人管理,區公所加強查核是否落實。建議自備麥克風套,麥克風、遙控器等需輪流使用之器具,使用後消毒。
(2)時間管理:使用時間原則上不超過2小時,使用需間隔至少30分鐘。
三、3要:
進入活動中心要實聯制、要配合量測體溫、使用麥克風時仍全程要配戴口罩。
市民使用活動中心的同時,也請市民朋友們務必嚴謹遵守防疫規範,確實做到實聯制、量體溫、全程配戴口罩等原則,讓活動中心使用更安心、歡唱更開心。
里活動中心卡拉OK、婚宴、餐會自10月5日起有條件開放民眾使用
新聞來源:https://www.tainan.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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