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的代價
冬令時節往往是臺灣人飲酒的高峰期,因為最好的藉口是:「天冷喝酒可以暖身」,但殊不知喝完酒開車上路所要付出的代價都拋在腦後了,因此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公布相關罰則來提醒大家:
酒駕的罰責:一、行政罰。二、刑罰。三、民事責任。
一、行政責任
(一)車輛當場移置保管
(二)罰鍰
(三)駕駛執照
(四)酒後駕車除了要受到行政處罰之外,還要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二、刑事責任
(一)法官判刑依據
(二)檢察官緩起訴方式(1~3年)
三、民事責任
(一)車輛的賠償(車損)
(二)人的賠償(醫療費、看護費、不能工作損失、交通費等)
(三) 如果不幸造成被害人死亡時,民法規定應支付的賠償金有以下幾種
1.被害者的殯葬費
2.搶救被害人的醫藥費用
3.被害人所遺留、負有扶養義務者如老邁父母或年幼稚子之扶養費用
4.被害人家屬在精神上感到痛苦的慰撫金
(四)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酒後駕車肇事致人傷亡的案件,雖然先由強制險保險公司理賠,但是保險公司會再向駕駛人代位求償,所以駕駛人還是要負賠償金。
(五) 另外酒駕肇事案件,保險公司是可以拒絕賠償酒駕違規人,所以不要以為有保險就沒事或可以減輕。
酒後駕車危害的不只是自己的性命,更有可能波及無辜的受害者及其家庭,大家下次赴宴有機會飲酒時,記得喝酒絕對不開車,再次叮嚀您記得「安全回家」3原則:「找家人載,二請朋友帶,三叫小黃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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