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締惡意逼車駕駛行為大執法
惡意逼車及慢速小型車不依規定行駛外側車道行為,是用路人不養成守法(序)之駕駛習慣,已嚴重威脅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為達成保障用路人行車安全目的,國道公路警察局第八公路警察大隊平常除要求所屬員警於巡邏勤務中加強取締慢速車、惡意逼車等重大違規行為外,並依據國道公路警察局規劃勤務於107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在轄區實施連續六個月防制危險駕車及慢速車不依規定行駛勤務大執法,以取締遏止該類違規行為,請用路人確實遵守相關交通法令,經過本轄養成守法(序)之駕駛習慣,第八公路警察大隊在此祝福所有用路人行車平安、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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