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工務局 發稿時間:111年10月24日17:10 市府工務局為辦理「永康區大灣交流道南下往復興路路口增設右轉車道工程」 案,於 111 年 10 月 22 日中午開挖路面時,因施工廠商(泰鈞營造有限公司)未依規定施工,造成工程範圍外側鄰房因施工機具震動導致房舍路基流失而損壞, 經本府工務局於 111 年 10 月 24 日會同相關單位會勘,經查受損磚造房舍牆壁塌陷,基礎掏空,所幸無人員傷亡,經承商承諾,將負起房舍損壞修繕事宜,並安頓其受影響民眾住宿等生活起居。 本工程自今年 8 月 16 日開工至今,施工單位為在年底前完成永康區高速二街 往復興路右轉車道開放通行,施工時未依規定於開挖處做好擋土設施,導致民眾生命財產受損,本局除究責相關單位外,亦會請承攬廠商負擔起民眾財產損害賠償責任。 本案工程總預算新臺幣609萬元,施工起自永康區復興路與高速二街路口,迄至高速二街858號,總長度147公尺,新增道路寬度約5公尺。工務局為改善大灣交流道南下閘道自復興路口塞車及汽機車爭道情形,本次新闢1右轉專用車道,並增設2機車專用車道,讓機車與汽車不再爭道,保護機車駕駛行車安全外,也讓右轉復興路車輛能夠更加通暢,避免塞車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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