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國家的兵制,大致分成徵兵制與募兵制。徵兵制又稱義務役制,政府以公權力強力介入,具有高度管制性:基於充裕兵員的考慮,役男人人具服兵役的義務,共同擔負國防安全的責任,被認為是形式上公平的制度。
至於募兵制,又稱志願役制,主要依賴兵員供需及市場機制,決定雇用數量與薪資水準。從理論上言,兵員的供給乃是基於自利原則,在其考慮時間調配及各項工作賺取報酬或不工作之休閒機會成本下,決定兵員的供給曲線。
徵兵制與募兵制各有其擅場之所。仰賴人數、體力戰技等之傳統戰爭,或許有利於徵兵制的推動。然在當前高度科技化、知識化的戰爭形態下,武器裝備快速更新,經驗需要時間累積,戰鬥技能要求專業化,必須投入高素質人力,因應戰備及戰爭上需要。由於徵兵制不易累積知識與技術,相對不合時代要求,改弦易轍實施募兵制,透過市場機制提高從軍者薪資,專業化的精兵養成,將能提升戰鬥力。
募兵制與徵兵制之間的利與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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