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軍松指部基地勤務隊利用集會時宣導,依道路交通法規定,使用假車牌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進行裁罰外,製造販賣假車牌更涉犯刑法「偽造特種文書罪」,最重可處1年有期徒刑!
提醒官兵偽造、變造護照、旅券、免許證、特許證及關於品行、能力、服務或其他相類之證書、介紹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千元以下罰金。(刑法第212條)
汽車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牌照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3,600元以上1萬8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3款)
空軍基地勤務隊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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