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構世界憲法建立世界政府世界整合行政體系
創構世界憲法建立世界政府世界整合行政體系

黃頴捷 Ying-chieh Huang ,台灣2018/3/8

摘要

今日人類唯一能落實化解長年鬥爭所累積的毀滅性危機,邁向永續共存共榮之道,就是即時邀集全球政治實體,廢除聯合國,創構全球民主憲政共和世界主義的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創構世界憲法,建構世界法院,調整現有傳統政治實體權力範圍,創構全人類是主人集體領導的世界整合行政世界政府體系,執行世界整合行政,人類才能和平永續共存共榮。
創構人類世界整合行政政府體系,以《世界憲法》規定之 。
世界整合行政政府體系,實行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體制,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是全球人類最高權力機關。

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權責:
1. 選舉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中央委員會。
2. 選舉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
3. 審查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中央委員會提交的報告。
4. 審查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提交的報告。
5. 討論和制定全球治理政策。
6. 創構制定與修改《世界憲法章程》。

透過集體領導,以盡可能削減個人權力,經由一致協商的方式而做出決定。領導高層是由多人共同決策而成。中央常務委員會全體成員都處於平等地位。
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設有中央常務委員會;主要行使立法權,並選出世界元首(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主席一人,副主席五人),行政機構(世界整合行政政府總理一人,副總理五人),全球中央軍事公安機關(全球中央軍事公安委員會主席一人,副主席五人),世界司法機構(世界法院主席一人,副主席五人),世界檢察機關(世界檢察院主席一人,副主席五人)等職務。
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主席,並同時擔任全球中央軍事公安軍事公安主席,而為世界最高權力領導人。
世界整合行政政府是世界最高行政執行機關。
世界整合行政政府實行總理負責制。
世界整合行政政府總理,由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主席提名,並經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任命。
世界整合行政政府總理,全面領導世界整合行政政府工作,對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負責。
全球中央軍事公安委員會,統領全球軍事公安武力系統,維護全球公安。
全球政體各級機關,依據世界整合行政政府全球治理政策,實施各級政體機關地方自治條例。
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擁有對其常委會「不適當的決定」的撤銷權。
全球政治實體各級機關,最終都應向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負責。
世界政府體系司法,由全球中央軍事公安委員會、世界檢察院、世界法院三大系統組成,三者分工並互相配合與制約。
本創構體系在全球政體各級機關上,新增一級行政級別。
當前世界各政體沒統一領導中心, 國家主義為利益,內戰國際沖突持續不斷。
聯合國只是各國一交流平臺,無包羅全人類, 不具全球治理行政角色功能。
創構人類全球民主憲政共和世界主義思想,以民主集中集體決策制度,有效運作世界整合行政政府體系,人類必能化解當前惡性風險,共存共榮。

模式述

壹、人類惡性風險辯證

科學證據,包括2010年瑞典金融投資專家,拉斯洛·松鮑法維,著作The great challenge of our time一書所示,全球溫室氣體,必須2015年開始下降,以控制上升不會超過攝氏2度,否則地球將進入不可逆轉的惡性循環,包括戰爭、瘟疫、饑荒、乾旱、洪水、颶風等各種災難將輪番席卷地球。
IPCC全球氣候高峰會議已開議了第28年,但至今大氣平均二氧化碳濃度高達410ppm,依舊持續上升沒停下來。
科學家指出,要避免全球平均氣溫上升2度c的機率是有93%,但唯有全球嚴格統一立法,改變全球人類目前生活的習慣與方式,有效控制,才有希望。

避免氣候環境災難惡性引爆,改變地球人類生活習慣方式二個方向:
一、對全球人類進行道德勸說,改變人類生活習慣方式。
二、對全球人類訂定適當統一的新生活規律,立法嚴格執行。

對人類進行道德勸說,改變人類生活習慣方式, 全球人類團體,已主動互相傳播,但至今執行效果未達預期。
今日拯救地球,防止引爆唯一之路,只有對全球人類訂定統一的新生活規律,立法嚴格執行,才能確保人類共存共榮目標。這是人類緊急事件。

當前地球最有行政執行效果的人類組織,算是國家組織。
但國家組織,在地球資源的運用上,是互相處於競爭立場。
人類歷史上殺害人類最可怕的工具,不是船堅炮利科技武器,而是所謂維護人民安全的國家組織或各政治實體或區域集團。
因此各別國家組織或其他政治實體,如果沒有有效的統合與約束力量,無法約束其為國家政治實體利益而互相爭奪,也就無法有效控制地球平均氣溫,免於上升2度c的機率。

聯合國組織模式是在60年前二戰結束時,為順應當時戰亂環境穩定世界和平,所產出的新秩序所設計的權宜組織。但是60年前時空狀況的聯合國架構執行模式,反而框著國家與國家間,族群與族群間的鬥爭之傳統思想對應模式,導致牽動各個國家與族群利益考量相互較勁。

二戰後聯合國的成立,本該是「結束所有的戰爭」,但聯合國結構無法有效運作,致使二戰後人類仍發生超過150場具規模的戰爭,和數以千計小戰役、武裝造反和革命等武力沖突。匈牙利學者統計,二戰後的37年內,世界爆發4,700起大小戰役,無戰爭的日子只有26天。作戰死亡人數,超過2,314萬2,000人之多。聯合國1995年報告顯示,戰爭、殘暴行為和迫害,迫使當時全球5千萬人流離失所。

富強的美國獨立戰爭以來,對外以美國利益優先,對內則執行民主共和政體制,成為世界各國政治標竿,促使「全球性民主共和主義思想」崛起。在這樣情況,聯合國更無法勝任人類和平使命。
聯合國只是各國的交流平臺,事實 也沒全球治理角色功能。聯合國大會通過的決議,對各政治實體,不具法律約束,而成效不彰。
而聯合國會員國193個,非聯合國會員國也高達52個(不含爭議地區),目前全球政治實體卻共245個。因此聯合國也不具包羅代表全球人類,對全人類公允度蕩然無存,讓當前世界呈現「無政府」狀態, 「主權國家」或各政治實體為利益,內戰與國際沖突持續不斷。聯合國今日仍然存在,反而是全球人類「共存共榮」的絆腳石。
創新大同世界主義即「全球民主共和主義」的「世界主義」,是推動以全地球人類,在有限的地球資源下,大家平起平坐,以互敬、互諒、互愛、互信,公平、正義、尊嚴,少數服從多數,以民主集中,共擬「共存共榮」的遊戲規則,所形成的最偉大、最高境界的「人類組織」的思想。

今日全球245個政治實體須快速覺醒,正視「全球民主共和主義思想」崛起,即時走出傳統民族國家主義時代,創構全人類唯一能賴以「共存共榮」的"世界整合行政政府"體系運作時代。

貳、「世界整合行政主義」內涵:

倡導我是「地球人」,發動全世界所有人類,鎖定政治行政區的地理現況,倡導:「共同消除世界各國與國之間,包括所有內、外部的軍事武裝侵略戰爭,建設全球性世界整合行政發展制度」。
培養全世界人類,以宏觀的心,生活在地球,關懷地球,鎖定當前世界行政區域職能,拋棄種族間曆史的各種紛擾與仇恨,建立世界整合行政發展的世界整體行政與治安新系統;將當前可怕的戰爭的矛盾力量與資源,轉化為建設與複育受傷的地球,救援世界所有弱勢或災害的難民,統合全球人類整體社會生活發展。

本案籲請全球政治實體,以民主集中原則,共謀廢除聯合國架構,創構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即「地球統一發展管理委員會」,創建全球法治秩序,創構世界憲法,創構世界法院,統一調整世界現有的傳統國家政治實體某些權力,創構世界整合行政政府體系,執行世界整合行政,調整人類適當統一新生活規律,處理各別政體無法處理的天災人禍與政務危機,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共存共榮發展。

、本案創構地球人類世界整合行政政府體系以世界憲法規定之。

本憲法以法律的形式確認了全球政治實體世界整合行政發展﹐規定了全球政治實體世界整合行政政府體系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是全球政治實體世界整合行政政府體系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球政治實體世界整合行政政府體系全人類、一切全球政治實體世界整合行政政府體系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以世界整合行政政府體系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並且負有維護世界整合行政政府體系憲法尊嚴、保證世界整合行政政府體系憲法實施的職責。
第一章

總綱

第一條

全球政治實體世界整合行政政府體系,是以創新大同世界主義,即「全球民主憲政共和主義」的「世界主義」為運作思想。它的宗旨是,推動全地球人類,在有限的地球資源下,大家平起平坐,以互敬、互諒、互愛、互信,公平、正義、尊嚴,少數服從多數,以民主集中,共擬「共存共榮」的遊戲規則,所形成的最偉大、最高境界的「人類組織」。
本體系,倡導我是「地球人」,全世界所有人類,鎖定政治行政區的地理現況,倡導:「共同消除世界各國與國政治實體之間,包括所有內、外部的軍事武裝侵略戰爭,建設全球世界整合行政發展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此創新大同世界主義,即「全球民主憲政共和主義」的「世界主義」制度。

第二條

世界整合行政政府體系的一切權力屬於全球人類。
全球人類行使世界整合行政政府體系權力的機關是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
全球人類依照世界憲法的法律規定﹐通過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管理世界整合行政政府體系事務。

第三條

世界整合行政政府體系機構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
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議決都由民主選舉民主集中制產生﹐對全球人類負責﹐受全球人類監督。
世界整合行政政府體系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
全球政治實體和世界整合行政政府機構職權的劃分﹐遵循世界整合行政政府全球治理政策統一領導原則﹐充份發揮全球政治實體自治的主動性、積極性。

第四條

世界整合行政政府體系全球各民族一律平等。世界整合行政政府體系保障全球政治實體各民族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維護和發展各民族的平等、團結、互助關係。禁止對任何民族的歧視和壓迫﹐禁止破壞民族團結和製造民族分裂的行為。。
各民族都有使用和發展自己的語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風俗習慣的自由。

第五條

全球政治實體世界整合行政政府體系,維護你我同是「地球人」的創新大同世界主義即「全球民主憲政共和世界主義」制度法制的統一和尊嚴。
全球政治實體個別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世界整合行政政府世界憲法相抵觸。
一切全球國家政治實體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世界憲法。一切違反世界憲法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世界憲法與世界整合行政政府體系全球治理政策的特權。

第六條

世界整合行政政府體系維護社會秩序﹐鎮壓反革命的活動﹐制裁危害全球社會治安、破壞全球社會經濟和其他犯罪的活動﹐懲辦和改造犯罪分子。

第七條

世界整合行政政府體系的武裝力量,統籌由全球中央軍事公安委員會領導,屬於全球人類。它的任務是鞏固世界整合行政政府運作體系。

第二章

全球人類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世界整合行政政府體系全球人類在世界憲法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任何全球人類享有世界憲法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世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第九條

世界整合行政政府體系全球人類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十條

世界整合行政政府體系全球人類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世界整合行政政府體系的、全球社會的、全球集體的利益和其他人類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

第十一條

世界整合行政政府體系公民有維護世界整合行政政府體系統一和世界整合行政政府體系各民族團結的義務。

第十二條

世界整合行政政府體系公民必須遵守世界憲法和相關法律﹐愛護全球公共財產﹐遵守全球勞動紀律﹐遵守全球公共秩序﹐尊重全球社會公德。

第十三條

世界整合行政政府體系公民有維護世界整合行政政府體系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不得有危害世界整合行政政府體系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

第十四條

保衛世界整合行政政府體系正常運作,是世界整合行政政府體系每一個公民的神聖職責。
依照世界憲法服全球中央軍事公安體系兵役和參加全球公安民兵組織是世界整合行政政府體系公民的光榮義務。

第三章

世界整合行政政府體系機構

第一節

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

第十五條

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是最高世界整合行政政府體系權力機關。它的常設機關是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十六條

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和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世界整合行政政府體系立法權。

第十七條

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由全球政治實體領導人代表組成。
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由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持。

第十八條

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會議每年舉行一次﹐由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召集。如果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認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代表提議﹐可以臨時召集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會議。
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舉行會議的時候﹐選舉主席團主持會議。

第十九條

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修改世界憲法;
(二)監督世界憲法的實施;
(三)制定和修改世界整合行政政府體系機構的其他的基本法律;
(四)選舉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主席、副主席;
(五)根據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主席的提名﹐決定世界整合行政政府總理的人選;根據世界整合行政政府總理的提名﹐決定世界整合行政政府副總理、全球治理政策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的人選;
(六)選舉全球中央軍事公安委員會主席;根據全球中央軍事公安委員會主席的提名﹐決定全球中央軍事公安委員會其他組成人員的人選;
(七)選舉世界法院院長;
(八)選舉世界檢察院檢察長;
(九)審查和批準全球治理政策發展計劃和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十)審查和批準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世界整合行政政府的預算和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
(十一)改變或者撤銷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不適當的決定;
(十二)決定全球治理政策的問題;
(十三)應當由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權力機關行使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條

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有權罷免下列人員﹕
(一)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主席、副主席;
(二)世界整合行政政府總理、副總理、政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
(三)全球中央軍事公安委員會主席和其他組成人員;
(四)世界法院院長;
(五)世界檢察院檢察長。

第二十一條

世界憲法的修改﹐由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代表提議﹐並由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以全體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數通過。
一般法律和其他議案由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以全體代表的過半數通過。

第二十二條

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由下列人員組成﹕
委員長﹐
副委員長若干人﹐
秘書長﹐
委員若干人。
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選舉並有權罷免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
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不得擔任世界整合行政政府機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的職務。

第二十三條

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每屆任期五年﹐它行使職權到下屆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選出新的常務委員會為止。
委員長、副委員長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

第二十四條

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解釋世界憲法﹐監督世界憲法的實施;
(二)制定和修改除應當由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制定的世界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三)在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進行部分補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該世界憲法的基本原則相抵觸;
(四)解釋世界法律;
(五)在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審查和批準全球治理政策計劃、世界整合行政政府預算在執行過程中所必須作的部分調整方案;
(六)監督世界整合行政政府、世界整合行政政府中央軍事委員會、世界法院和世界檢察院的工作;
(七)撤銷世界整合行政政府制定的同世界憲法、法律相抵觸的行政法規、決定和命令;
(八)撤銷全球政治實體機關制定的同世界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相抵觸的全球政治實體機關地方性法規和決議;
(九)在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根據世界整合行政政府總理的提名﹐決定部長、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的人選;
(十)在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根據全球中央軍事公安委員會主席的提名﹐決定全球中央軍事公安委員會其他組成人員的人選;
(十一)根據世界法院院長的提請﹐任免世界法院副院長、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和軍事法院院長;
(十二)根據世界檢察院檢察長的提請﹐任免世界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員、檢察委員會委員和軍事檢察院檢察長﹐并且批準世界檢察院檢察長的任免;
(十三)在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如果遇到全球政治實體遭受武裝侵犯﹐決定戰爭狀態的宣布;
(十四)決定全球政治實體總動員或者局部動員;
(十五)決定全球政治實體或者個別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戒嚴;
(十六)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五條

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主持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工作﹐召集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會議。副委員長、秘書長協助委員長工作。
委員長、副委員長、秘書長組成委員長會議﹐處理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重要日常工作。

第二十六條

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第二十七條

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設立全球行政區規劃委員會、地球環境變遷監控委員會、法律委員會、財政經濟委員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和其他需要設立的專門委員會。在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各專門委員會受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領導。
各專門委員會在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和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領導下﹐研究、審議和擬訂有關全球治理政策或維護全球安全永續發展的其他議案。

第二十八條

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和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組織關於特定問題的調查委員會﹐並且根據調查委員會的報告﹐作出相應的決議。
調查委員會進行調查的時候﹐一切有關的全球政治實體機關、社會團體和公民都有義務向它提供必要的材料。

第二十九條

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和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有權依照憲法法律規定的程序,分別提出屬於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和常務委員會職權範圍內的議案。

第三十條

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代表開會期間﹐及其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在常務委員會開會期間﹐有權依照憲法法律規定的程序,提出對世界整合行政政府或者其各部、各委員會的質詢案。受質詢的機關必須負責答復。

第三十一條

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代表﹐非經大會會議主席團許可﹐閉會期間非經大會常務委員會許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審判。

第三十二條

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代表在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各種會議上的發言和表決﹐不受法律追究。

第三十三條

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代表必須模範地遵守世界憲法和法律﹐協助世界憲法和相關法律的實施。
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代表應當同原政治實體和人民保持密切的聯繫﹐充分聽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見和要求﹐努力為人民服務。

第三十四條

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代表受原政治實體單位的監督。原政治實體單位有權依照憲法與其他法律規定的程序罷免該政治實體單位代表。

第三十五條

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和常務委員會的組織和工作程序由法律規定。

第二節

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主席

第三十六條

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主席、副主席由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選舉。
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年滿四十五周歲的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代表可以被選為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主席、副主席。
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主席、副主席每屆任期同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每屆任期相同五年﹐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

第三十七條

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主席根據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的決定和其常務委員會的決定﹐公布憲法法律﹐任免世界整合行政政府總理、副總理、全球治理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授予全球政治實體或全球治理功勞者的勳章和榮譽稱號﹐發布特赦令﹐發布戒嚴令﹐宣布戰爭狀態﹐發布動員令。

第三十八條

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副主席協助主席工作。
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副主席受主席的委託﹐可以代行主席的部分職權。

第三十九條

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主席、副主席行使職權到下屆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選出的主席、副主席就職為止。

第四十條

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主席缺位的時候﹐由副主席繼任主席的職位。
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副主席缺位的時候﹐由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補選。
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主席、副主席都缺位的時候﹐由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補選;在補選以前﹐由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暫時代理主席職位。

第三節

世界整合行政政府

第四十一條

世界整合行政政府﹐即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全球政治實體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是最高全球政治實體全球治理行政機關。

第四十二條

世界整合行政政府由下列人員組成﹕
總理﹐
副總理若干人﹐
全球治理委員若干人﹐
各部部長﹐
各委員會主任﹐
審計長﹐
秘書長。
世界整合行政政府實行總理負責制。各部、各委員會實行部長、主任負責制。
世界整合行政政府的組織由法律規定。

第四十三條

世界整合行政政府總理、副總理、全球治理委員每屆任期同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常任委員會每屆任期五年相同。
總理、副總理、全球治理委員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

第四十四條

總理領導世界整合行政政府的工作。副總理、全球治理委員協助總理工作。
總理、副總理、全球治理委員、秘書長組成世界整合行政政府常務會議。
總理召集和主持世界整合行政政府常務會議和世界整合行政政府全體會議。

第四十五條

世界整合行政政府行使下列職權﹕
(一)根據世界憲法和法律﹐規定全球治理行政措施﹐制定全球治理行政法規﹐發布決定和命令;
(二)向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或其常務委員會提出議案;
(三)規定各部和各委員會的任務和職責﹐統一領導各部和各委員會的工作﹐并且領導不屬於各部和各委員會的全球治理行政工作;
(四)統一領導全球政治實體世界整合行政政府體系行政機關的工作﹐規定全球政治實體世界整合行政政府體系各層行政機關的職權的具體劃分;
(五)編制和執行全球人類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和全球政治實體全球治理預算;
(六)領導和管理全球經濟和城鄉建設運作體系;
(七)領導和管理全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和計劃生育運作體系工作;
(八)領導和管理全球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和監察等運作體系工作;
(九)領導和管理全球公安建設運作體系事業;
(十)改變或者撤銷各部、各委員會發布的不適當的命令、指示和規章;
(十一)改變或者撤銷全球政治實體行政機關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
(十三)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和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四十六條

世界整合行政政府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負責本部門的工作;召集和主持部務會議或者委員會會議、委務會議﹐討論決定本部門工作的重大問題。
各部、各委員會根據世界憲法法律和世界整合行政政府的行政法規、決定、命令﹐在本部門的權限內﹐發布命令、指示和規章。

第四十七條

世界整合行政政府設立審計機關﹐對世界整合行政政府各部門和地方各級政府的財政收支﹐對全球政治實體的財政金融機構和企業事業組織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審計機關在世界整合行政政府總理領導下﹐依照世界憲法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不受其他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第四十八條

世界整合行政政府對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在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第四節

全球中央軍事公安委員會

第四十九條

全球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全球公安武裝力量。
全球中央軍事委員會由下列人員組成﹕
主席﹐
副主席若干人﹐
委員若干人。
全球中央軍事委員會實行主席負責制。
全球中央軍事委員會每屆任期同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常委會每屆任期五年相同。

第五十條

全球世界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對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和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

第五節

全球政治實體自治政府

第五十一條

全球政治實體在不同世界憲法、世界整合行政政府的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各政治實體自治性法規﹐報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五十二條

全球各政治實體自治政府依照全球中央軍事委員會制度和當地的實際需要﹐經世界整合行政政府批準﹐可以組織本地方維護社會治安的公安部隊。

第六節

世界法院和世界檢察院

第五十三條

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世界法院是全球政治實體的審判機關。

第五十四條

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設立最高世界法院、世界軍事法院等專門法院。
最高世界法院院長每屆任期同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每屆任期五年相同﹐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
世界法院的組織由世界憲法法律規定。

第五十五條

世界法院審理案件﹐除法律規定的特別情況外﹐一律公開進行。被告人有權獲得辯護。

第五十六條

世界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第五十七條

最高世界法院是最高審判機關。
最高世界法院監督全球政治實體各級法院和專門法院的審判工作。

第五十八條

最高世界法院對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和常務委員會負責。各級地方法院對產生它的個別政治實體權力機關負責。

第五十九條

世界檢察院是全球政治實體的法律監督機關。

第六十條

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設立最高世界檢察院、地方各級檢察院和軍事檢察院等專門檢察院。
最高世界檢察院檢察長每屆任期同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每屆任期五年相同﹐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
世界檢察院的組織由憲法法律規定。

第六十一條

世界檢察院依照世界憲法的法律規定獨立行使檢察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第六十二條

世界檢察院是全球最高檢察機關。
最高世界檢察院領導全球政治實體各級檢察院和專門檢察院的工作。

第六十三條

最高世界檢察院對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和其常務委員會負責。地方各級檢察院對產生它的全球政治實體權力機關和上級世界檢察院負責。

第六十四條

世界法院、世界檢察院和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應當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以保證準確有效地執行法律。

第四章

世界整合行政政府體系旗徽、世界首都

第六十五條

全球政治實體代表大會旗是世界整合行政政府體系機關旗。

第六十六條

世界整合行政政府體系旗徽,如示

第六十七條

世界整合行政政府體系首都﹐如示。

肆、現代柏拉圖《理想世界》

柏拉圖認為,長久以來人類社會不是很有秩序的,所以需要教育人民發揚理性,從事真理的追求。

因此,實際掌握真理的進程,追求建立真理的理性世界。執行法律的公平性,以正義及客觀的倫理價值,教化人類建立正義及客觀的倫理社會,邁入理想國的理想政治。

人類必須集結整體經驗,提出一個一整套的創造力真理,展現真實感覺的「整全」展示的真正《理想國》的實現,即以《世界整合行政理念》,建立《人類共識的世界政府》,實現現代柏拉圖《理想世界》。

「全球民主憲政共和主義」的「世界主義」,是以全球人類在有限的地球資源下,大家平起平坐,以互敬、互諒、互愛、互信,公平、正義、尊嚴,少數服從多數,共擬「共存發展」的遊戲規則,所形成的最偉大、最高境界的「人類組織」。

今日不論是標榜民主、自由、共和或被認為是專制國家,都將在「全球民主共和憲政主義」潮流,逐漸遭革命或自我解放,終而與全球融入一個大一統的「世界主義國家」大集合這樣的唯一大家庭。

身為當今全世界的政治實體領袖們,必須要不同於昔日信息不發達的時代的領袖,必須體認當今必須以全球人類皆為我共同的子民來服務。

尊敬的現代世界領袖,必須具有建立全球民主憲政共和主義的世界整合行政政府的宏觀。全人類在地球共存共榮,是當今全世界政治領袖們道德性的、世界觀的政治責任。

佛的法身、報身、化身三身理念,法身是人先天就具有的佛性、法性、法、如來藏、真心、本覺,因而會起動至真、至善、至美的佛法所說真理的自性身,來開啟救度眾生的作用,來行一切善法,因而觀照了自心修證而圓滿,而依宇宙間最公平的律則「因果報應」,而成就圓滿報身佛的果位。

報身佛位居淨土世界,例如釋迦牟尼佛的報身,居於華藏世界。耶穌基督的報身,居於為天主教、基督教、東正教之世界。穆罕默德是真主的報身,居於伊斯蘭教世界。

事實上,反觀全世界各國家政治實體機制,亦是如此,皆在引導它的子民發展與善樂。

結論是,只要主事者,敦促世界各造,各角色扮演,各家,謙虛放下身段,世界人類就能和平融和在一起,就這么簡單。

伍、成就諾貝爾經濟學獎寇斯 (R. H. Coase) 定理理念

在此,將蘊釀成就一有力的主事機構,就讓一有力的主事機構,或許是全球挑戰基金會與本案所構思之世界整合行政發展基金會聯合來起頭,會同聯合國安理會五個常務理事國領導人或意見領袖,再度充分發揮偉大的世界社會正義,「壯士斷腕」,丟棄聯合國安理會「否決權」。

以平等、公正、尊嚴的「全球民主憲政共和主義」為前提,召集全球所有的政治實體來共促聯合國大變革。共同廢除聯合國創構「世界整合行政政府」,共以「全球民主憲政共和主義」共建世界憲法,有效執行「全球治理」,促進世界人類,永續和平共存共榮發展。

六、建設一「世界整合行政政府」體系推動基地

為實踐本創構案,並執行再造大地之春,落實真正世界和平,以推展創新大同世界主義思想起頭,籌建三十平方公裏世界人類永續和平共存共榮世界生態農業體驗經濟創業園區,內建「現代柏拉圖理想世界」運作模式:

1. 成立世界生態農業體驗經濟創業園區永續發展行政總部。
2. 成立創業園區生產農場管理部。
3. 成立體驗經濟創業園區產品物流管理部。
4. 成立創園區全球分支B to B, B to C運作發展中心。
5. 成立創園區永續生態經濟研究發展基金會。
6. 成立「世界人類和平永續共存發展國際研究中心」,成立「世界整合行政研究發展基金會」,促推全球人類共識的世界政府。
7. 成立「世界人類和平永續共存衣食住行育樂教育研究發展中心」發展基金會」。
8. 成立「世界人類綠色休閑產業發展中心」,成立「世界人類綠色休閑產業發展基金會」。
9. 成立「世界人類和平永續共存食物鏈產業發展中心」發展基金會。
10. 成立「世界全球政治實體飲食基本教育法促進基金會」。
11.成立「全球245政治實體領導人世界整合行政學習型組織領袖營」運作中心。

創園區內建「現代柏拉圖理想世界」運作硬實力建構包括:

1. 建設模擬未來世界整合行政政府國際會議中心。
2.建設模擬未來世界整合行政政府行政中心。
3. 建設「世界人類和平永續共存衣食住行育樂教育研究發展中心」。

以創園區的建設經營,再以核心園區建構軟實力,與世界人類和平永續共存發展及人類世界整合行政的獨特願景精神主義思想,結合全球志士,相邀國際政治人物,辦理「世界人類和平永續共存發展國際研討會」等推廣活動,傳銷全球。

促動全球政治實體領導人,造成學習型組織,彼此進行深度匯談,產出實際行動,以民主集中決定方式,集合、整合、融合。

期望成就地球民主憲政共和「世界整合行政政府」,邁向世界整合行政經濟,輻射全球發展,讓《現代》柏拉圖《理想國》真正理想世界得以實現。

在高度不確定環境下,本創構案,企圖讓人類在地球危機引爆前,進入情景預演,促動全球人類大融合的「組織學習」,形成不流血的組織大變革,共創人類組織學最高境界,在地球永續共存共榮。

论证说明该模式是如何达到评估标准的

壹、中國三十年政經體系運作發展全球有目共賭

當前中國政治制度四大優勢,即高效、穩定、和諧、和平。

新加坡國立大學東亞研究所所長鄭永年指出,中國模式是一種混合模式,既不是蘇聯模式,也不是西方模式的延伸。它整合了各個方面的動力機制,成為中國高速發展的基礎。

中國GDP指數30年來以年均9%以上的高速度增長,是曆史上增長速度最快、體量最大的經濟實體。
IMF統計2014年中國經濟總量以17.6兆美元超過美國17.4兆美元。2015年中國GDP居世界第二,人均GDP超過8,000美元,中國十三五規劃預計2020年前,人均GDP將破10,000美元。

40年來的改變,中國國內生產總值(GDP)在近5年來從54万億元(1元人民幣約合0.161美元)增長到82.7萬億元人民幣,經濟增速6.9%,對世界經濟增長貢獻率在30%左右。對外貿易和投資也已經多年位于世界前列。

中國交通銀行金融研究中心預計,2028年中國將超過美國成為全球第一大經濟體,2035年人均收入將達到高收入國家的中等水平。

中國體制一直保持了政治的獨立性和最終的決策權。一些很困難的決策、符合國家長遠利益的決策,都能夠執行。

2013世界貿易組織的總幹事帕斯卡·拉米:中國是40年來在經濟領域犯錯誤最少的國家。

南部非洲中國與非洲研究所研究員克萊頓·哈茲韋內表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高效而公平:非凡的經濟發展成就充分說明了中國政治制度的高效;
中國是世界上減貧人口最多的國家,顯示出制度的公平性。

 日本日刊工業新聞社前論說委員大越武2012年考察中國汶川地震災區,災區重建速度之快,充分體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有力領導,各地同舟共濟,擰成一股繩,地震災區纔得以迅速重建。

比利時聯邦議會比中友好小組主席克裡斯蒂安·維耶納認為,中國取得成功的因素有很多,其中最根本的因素就是有一個強有力的執政黨執行體系。

 美國庫恩基金會主席羅伯特·勞倫斯·庫恩博士表示,真正的民主要有建立起為解決復雜問題提供實質性投入並對官員表現保持監督的一種能力。
中國政府切實回應民眾需求。

研究中國20餘年的法國巴黎第八大學中國問題專家皮埃爾·皮卡爾認為,和西方以選舉為周期制訂發展計劃不同,中國以長遠而持續的發展計劃為指引,注重務實和效率,為中國經濟建立了穩固的基礎,僅在數十年間便建立起了中國特色的經濟體系。

皮卡爾贊賞中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集中了人民的智慧,通過對政治、經濟、社會、科技等方面的成就與不足進行分析、研判,不斷調整政府政策和治理方式。
『中國始終按照計劃有條不紊地實現發展目標,不僅實現了政局穩定、經濟發達,也逐漸擔當起全球發展的重任』。

中國政體組織體系運作三特奌
一,可以制定長遠的發展規劃和保持政策的穩定性。
二,可以更好地代表全體人民的根本利益。
三,政治制度效率高,“對出現的挑戰和機遇能夠做出及時有效的反應,特別是在應對突發災難性事件時”。
中國實行協商民主制度,包括決策領域的民主集中制﹔在組織人事制度方面,中國通過有效選拔人才,實現選賢任能。成為中國迅速發展不斷開辟新境界的重要制度保証。
美國皮尤研究中心民調指出,中國民眾對政府的支持率遠遠高於西方政府在西方民眾中的支持率。美國皮尤研究中心的民調,在2016年受訪的中國民眾中,高達82%的人對國家發展方向表示樂觀,這一比例遠遠超過其他參與調查的國家。
今天中國的制度不僅是中國100多年來最成功的制度,也是近60年來全球表現最佳的制度。2008年世界金融危機爆發後,世界各大經濟體一蹶不振,只有中國經濟發展一枝獨秀。
複旦大學教授張維為:“30多年的高速增長,是迄今為止世界上持續時間最長的高速增長,從2000年到2010年,中國超過了西方7國中的6個國家,經濟總量躍居世界第二。”
美國學者弗朗西斯‧福山認為,中國的治理方式是東亞其他國家的範例,也完全值得歐美國家研究借鑒,其制度顯示出高效性、現代性。原因在於實行集體領導體制、領導人定期更替、官員精英化等。
中國實行集體領導和民主集中制,保證決策效率的組織基礎。所以政府具有當今世界上最強大的組織和動員能力。
政治體制保証了能夠為國家的發展作出長遠規劃,並盡快落實重大計劃,完成重大任務。中國這些年經濟社會高速發展,與此直接相關。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能夠集中力量辦大事,在決策效率上優勢。

中國“議行合一”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根據民主集中制建立起來的權力結構,其中立法權高於行政權和司法權,表達國家意志的立法權和執行國家意志的行政權是一致的,行政權和司法權必須服從立法權,不能與立法權相抗衡。
鄧小平:“實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一院制,如果政策正確,方向正確,避免很多牽扯。”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有利於中央政令統一,把各種政治經濟和社會資源迅速組織調動起來,保證了高效的決策能夠產生高效的執行效果。

在此以地球人類現況風險辯證,經各項SWOT分析 與PDCBA,擷取中國政體組織優勢功能,創構本案,以確保全球治理高效、穩定、和諧、和平,足以以因應各項人類現況與未來的惡性風險。

貳 、「世界整合行政政府」運作體系定位:

有效化解地球將進入不可逆轉的惡性循環,包括戰爭、瘟疫、饑荒、幹旱、洪水、颶風等各種將輪番席卷地球的災難。
1. 千年來傳統國家體制,正式調整權力範圍;聯合國體制解體,全球政治實體「集合、整合、融合」,將原「聯合國」組織暨全球所有現有政治實體,削弱和放棄某些權力,創構世界整合行政政府體系,現有政治實體上面,新增一級行政級別,由世界政府為他們處理無法單獨處理的事務,進行全面實效全球永續治理,有效應變全球惡性風險。
2. 全球政治實體議會體系,制定世界憲法,統籌發展全球立法系統,全球法治,有效應變全球惡性風險。
3. 「世界整合行政政府」統領當前全球所有政治實體與人民,擁有對整個世界的領導權、管理權,擔負起治理全球的重任,擔負起實現世界政治一體化的整合行政的使命,有效應變全球惡性風險。
4. 「世界整合行政政府」真正被賦予統領全球軍事與公安系統的職權。
當前世界各政治實體的軍隊與公安警察系統,直接由「世界整合行政政府」統籌控管,各政治實體國防預算逐年調降,軍隊逐年縮編。終將各政治實體的軍隊與公安警察兩系統,整合為「世界整合行政政府」全球安全維護系統,應變全球惡性風險。
5. 「世界整合行政政府」成立全球治理電腦網路運作體系,統籌執行全球整合行政安全、文化、教育、商務等及其它相關全球治理的永續發展,應變全球惡性風險。

今日,維護世界永續和平,並非由超級強權國家,爭相標榜以國際英雄與仲裁者的國際警察角色,但卻為各別國家利益,持以互相反對立場,進行互相敵視行為;在未被國際輿論認同下,無視聯合國存在,擅自指揮軍隊侵入他國。本創構案實施後,完全化解此危機。

、以創新大同世界主義,即「全球民主共和世界主義」,達成所整合的一個全球"世界政府"組織的成就意象

救世主情境規劃:
祂不是一個偉人個體,祂不是一個強大國家。
祂是一個地球獨一無二的有效管理組織。
祂是由世界輿論皆認同,也是世界各國或政治實體,大家皆服膺的組織。
無論地球那個角落,出現一定層次的災難,祂會即時出現,以既有的標准作業流程,展開有效的救援行動。
祂像個超大型保險公司。
祂匯集宇宙萬物的力量,解決地球的所有重大問題。
人類服膺在祂的統一管理指揮之下,渡過在世平穩的一生。
祂就是世界全人類,共同即將成立的「地球統一管理委員會」。
地球管理委員會,讓我們一起將祂催生吧!

肆、本創構案系結合中西各政體特質,依當前險惡地球環境情境所創構,具備完全的全球治理及全球危機處理能力:

1.全球人類,享有當家作主民主權利,意願得到充分反映,成就全球政治實體代表會各種意見集中綜合,制定全球治理制度,具絕對決定性,成為世界和自己命運的主人。
2.使世界整合行政政府的法律法規、政策措施能夠統籌兼顧各方利益。實現社會共同利益的優勢。合法權益得到充分保障。
3.全球政治實體實施各地區地方自治,並享有管理世界整合行政政府事務的各項政治權利,享有生存權和發展權、人身人格權以及經濟、社會、文化等廣泛權利。
4.以地球資源平衡,制定正確全球治理政策,讓全球資源使用趨向永續,解除地球環境危機。
5.保證社會公平正義,對極少數恐怖主義者或破壞地球永續資源原則者,具實行專政統一的能力。
6.具解決各別政治實體無法解決或不能很好解決的障礙與問題能力。
7.讓全球經濟社會發展戰略具前瞻,全球治理政策具有高度穩定性,連續性,能夠集中一切資源、力量和智慧,執行有效全球治理;使得全球正確經濟社會發展政策永續實施,有利保持全球社會與經濟長期穩定持續發展。
8.本創構案,符合瑞典拉斯洛·松鮑法維 The great challenge of our time 書示, 處理全球風險問題措施、處理國家間以及種族間分歧解決方案會更好、更快、更公正。也讓戰爭或內亂大屠殺、傷害和苦難結束。導致恐怖行為大多數原因將消失。物權和基本人權將成為現實。政治暴力對物質和文化價值破壞徹底消失或極大減少。更有效地打擊國際性的、有組織的犯罪活動。節省70%—80%的世界“國防開支”,相當於每年1萬億美元。創造一個全球性的法治制度符合所有國家的利益。

伍、結論

本創構,讓服膺 '全球民主憲政共和世界主義'下的全球政治實體,以 '民主集中方式', 為制定 '世界憲法'的 '全球政治實體代表會'負責,依據 '世界整合行政政府'執行的 '全球治理政策',實施全球政治實體各地區的 "地方自治",化解地球人類所有惡性風險,全球共存共榮。

参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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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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