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112年8月14日府地徵字第1120698212號函訂定「臺南市政府辦理南科特定區開發區塊F、G區段徵收抵價地分配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承辦人:
地政局區段徵收科長方政添 電話:06-6370949
地政局區段徵收科員簡鈺倢 電話:06-6322231#6208
訂定「臺南市政府辦理南科特定區開發區塊F、G區段徵收抵價地分配作業要點」。
新聞來源:https://www.tainan.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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