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警呼籲用路人務必遵守交通安全規則,並勿過度信賴駕駛輔助系統,以維護自身及他人的行車安全
科技越來越發達,新車配備先進駕駛輔助系統(ADAS),現有系統可以輔助駕駛人處理駕駛環境的變化,以減輕駕駛人的負擔,但是駕駛人仍然需要注意行駛環境,隨時視情況控制車輛,並非交由車輛電腦「自動駕駛」。 即使開啟駕駛輔助系統,行駛中應隨時注意前方動態,雙手仍需緊握方向盤,如發生緊急狀況時,才能 採取適當反應。若於駕駛途中感到疲累或注意力無法集中時,可前往鄰近服務區或就近交流道駛離國道 ,稍作休息後再繼續行駛,以維護他人及自身行車安全。 於下列情境使用駕駛輔助系統可能無法即時正常運作:
1. 與前車速差過大
2. 前車未行於車道正中間
3. 前車行駛間突然轉向或切入
4. 行駛路型特殊
5. 路況、天候特殊(如濃霧、大雨或強光等)
6. 前車外型特殊
另駕駛人倘行駛途中雙手未握方向盤注視前方動態,恐涉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得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六千元以下罰鍰,並吊扣該汽車牌照六個月。
例:駕駛人於行駛途中雙手未握方向盤,卻以手持書本看書之方式進行駕駛行為,且該書本顯然阻擋視線,明顯影響行車安全。
根據統計,國道施工及事故處理緩撞車遭撞的事故,去(111)年較前(110)年增加5成,而肇事車裝有自動輔助駕駛系統比率也逐年攀升,今(112)年更增加到6成4,近3年造成86人死傷,成為國道隱形殺手。
再次呼籲用路人行車務必保持行車安全距離,若行車開啟駕駛輔助系統行駛國道時,應隨時注意車前狀況並勿過度信賴駕駛輔助系統,手握方向盤隨時應變突發特殊狀況,並確實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及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及不酒駕、超速、超載、貨物要依規定捆紮牢固嚴密覆蓋,且上路前一定要確實檢查油、水、機件等車況及胎紋是否符合規定,以維護自身及他人的行車安全。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八公路警察大隊 祝您行車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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