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爛告歪風,維護個人權益
現今教育普及、人權意識抬頭,且網路發展爆炸時代,軍中已不在是封閉、缺乏人性神秘之處,各項救濟管道如「國軍1985諮詢服務專線」、「國軍官兵權益保障委員會」及「軍種0800聯合服務專線」設立暢通,然少數不肖人員,為求己身利益,捏造不實檢情狹怨報復,甚至循體制外投訴,企圖破壞單位團結和諧、打擊幹部領導威信,除嚴重斲傷單位軍譽,更造成個人或團體極大困擾,檢控人倘涉有不實或故意誹謗、誣陷他人者,除由單位依情節核予行政處分外,另可能涉及刑法侮辱公務員、公署罪、誣告罪、毁謗罪、陸海空軍刑法匿名或冒名發送不利於他人之虛偽訊息,意圖影響有任命、建議、審議、核可或同意權人,關於任命、陞遷、降免職役之決定或明知其為匿名或冒名之虛偽訊息,而提供有調查或人事權責之人參考等刑責,且國軍軍風紀維護實施規定亦明定申訴案件經查不實或故意毁謗、誣告他人者,依情節予以行政處分或移送法辦,故為避免申訴制度遭受不當人員濫用或淪為攻擊他人的工具,各級幹部應善盡告知事實真相義務,非僅是個人主觀意識或抱持狹怨報復心態而來使用,唯有還原事實真相,才能有效解決問題,維護個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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