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民政局
發稿時間:112年11月19日18:30
有關昨(18)日晚間於大內區宮廟發生滋事案件,臺南市政府已依相關規定送辦,市府呼籲宮廟活動應以和善為先,如有違法影響他人情事發生,將嚴厲執法。
經查大內區宮廟未依規定申請施放爆竹煙火,市府聯合稽察小組蒐證後已移請消防局依違反爆竹煙火管理條例裁處。
而有關嘉義地區陣頭男子於衝突現場聚眾滋事,當下已立即由員警制止,並將男子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辦理。
南市府表示,將依「市府輔導廟會活動作業要點」組成跨局處稽查小組巡查轄內宗教活動,以兼顧市民生活與信眾活動權益,宗教活動以敬神及勸人向善為旨,滋事恐非神明樂見,敬請各路信眾謹守分際,共創優質宗教文化。
大內宮廟滋事台南市政府祭出處分
新聞來源:https://www.tainan.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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