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男女利用其精神、身體障礙、心智缺陷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為性交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為猥褻之行為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每個人對於自己的身體都擁有完整的自主權,絕不可利用他人無意識或無法反抗之際為所欲為。此外依據衛福部統計,103年受理性侵害案件中,加害人有7成比率為熟人,因為熟人可能讓人缺乏警覺性,因此就算與友人一同外出,仍應牢記自我保護,尤其不要飲酒過量,以免使人有機可趁。
飲酒過量陷泥醉,恐遭趁機性犯罪
避免法律糾紛,轉載本區文稿請先徵得原作者同意!
文章回應
目前尚無回應,成為第一個回應的人吧!
回應本篇文章!
(以下回應不會連結到FaceBook)(言責自負,請勿涉及人身攻擊,以免挨告!)
尚未 登入會員 ,無法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