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新聞及國際關係處 發稿時間:113年11月5日 發稿人員:蕭婉寧、王繹琁 台南市議會第4屆第4次定期會議事今(5)日市政總質詢,由市議員林燕祝、蔡秋蘭質詢,議長邱莉莉以書面質詢,台南市長黃偉哲率各局處首長列席備詢,針對議員質詢事項,台南市政府回應如下: 【流浪貓虐殺議題】黃偉哲:依動保法嚴厲處置 有關議員關心流浪貓虐殺事件,市長黃偉哲表示,每條生命都非常珍貴,對於本次案件感到相當難過,將請警察局盡速查緝,讓虐殺動物的行為人受動保法嚴厲處置。 警察局說明,本案於4日晚間接獲民眾報案發現有貓咪疑似受虐死亡,立即派員警到場並通知動保處處理。今(5)日上午並調閱該處附近監視器,將逐一過濾可疑人及事物,以釐清案情。 農業局動保處指出,目前已將受害貓隻屍體帶回送檢,以確認是否為人為虐殺。經動保處獸醫初步檢視,該貓隻為公貓,生殖器部位無受損,並無社群軟體上所稱罩丸被剪掉的現象,詳細狀況於送檢後做進一步確認,如經確認行為人違反動物保護法,必嚴懲不貸並移送地檢署偵辦。動保處呼籲,民眾如遇疑似動物虐殺,應立即通報農業局動保處處理,保留動物屍體或相關證物,以利後續確認死因及偵辦。 依動物保護法第6條規定,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如果故意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例如重摔貓咪致死,依據動物保護法第25條規定,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 【騎樓停放機、慢車頻受違規檢舉議題】黃偉哲:儘速檢討研議更符合在地需求與民意的措施 有關議員關心近期騎樓停放機、慢車頻受違規檢舉可能衍生地方民眾對立與困擾問題,市長黃偉哲表示,將在法令規定範圍內,廣泛參考各縣市作法,儘速檢討研議更符合在地需求與民意的措施,他承諾將於12月公告明年1月1日將實施的新制度,讓民眾提早適應,對於現階段法規空窗期部分,將盡速檢討希望能縮短公告空窗期。 交通局局長王銘德表示,依目前法令規定法定騎樓屬禁止停車處所,惟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0之3條規定得在不妨害行人通行下設置標誌或標線開放供公眾停放機慢車。本市針對民眾有機慢車停車需求,目前實務作法均依前述規定經會勘確認不妨害行人通行並取得共識後畫設機車停車標線後開放停放,近期永康中華里亦會同議員及里長等多次會勘畫設完成機車格位,民眾即可合法停放機慢車。 局長王銘德指出,經蒐集瞭解目前其他五都作法,本市與台北市及新北市針對騎樓開放供公眾停機慢車均採「原則禁止、例外開放」,高雄市、台中市及桃園市則採「原則開放、例外禁止」,顯示各都因地制宜作法不同。針對本市民眾普遍有使用騎樓空間停放機、慢車的需求,將依市長指示儘速檢討研議更符合在地需求與民意的作法並加速完成後續所需行政程序,以縮短空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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