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徵還民天經地義 順應民心刻不容緩
超徵還民天經地義 順應民心刻不容緩

(記者劉欣慧/台北報導)
2019年3月10日(日)14:30~16:30法稅改革聯盟與國父紀念館合辦「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系列論壇,邀請各界專家學者共同探討法稅制度亟需改革的真相與問題。拚經濟以外,全民更需要知道的是台灣近年外商不敢投資台灣、長期低薪、人才出走的背後到底出了甚麼問題?這場論壇帶領來賓深入剖析經濟危機現況。

法稅改革聯盟的志工青年代表峰哥直指,根據最新的資料顯示,近五年稅收超徵超過6000億,財政部刻意模糊小英總統元旦時表示將超徵還民之美意,硬是把超徵模糊為歲計賸餘。事實上超徵和跟歲計賸餘一點關係也沒有。他說,超徵也最常被財政部拿說是減少舉債,公共債務法第12條規定,超徵只能還本,不能減少舉債,況且在沒有編入預算,也沒有經過立法院審議通過,就自己支用課稅收入,已明顯違法。峰哥強調,預算法59條明確指出,「超收應一律解庫,不得逕行坐抵或挪移墊用。」財政部違法支用國庫,必須接受司法調查。

許多政要也曾講過超徵要退還,峰哥舉例說明:2008年,蔡總統擔任民進黨主席時就帶動黨團大力推動「全民退稅、弱勢補助」方案,當時民進黨中常委謝長廷、黨團總召柯建銘及幹事長賴清德也都表示相同的看法。前任行政院副院長朱立倫、羅明才立委、前立委羅淑蕾、前立委盧秀燕、前行政院長陳、前財政部長李述德皆表示政府應還利於民。他表示,預算編列外的收入,理應是人民的資產,既然是人民的資產,超徵退還是天經地義。峰哥認為超徵還民是可行的,不需要額外舉債。照規定,超徵款項就是該進入國庫,理應現在就有6000億的超徵現金在國庫裡,如果沒有就是財政部要負責找出來,要有官員負責。

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台灣)人權委員會主任委員黃律師點出稅災氾濫嚴重性提到,欠稅欠費執行年年暴增,去年竟高達1千萬件。並舉出南韓、新加坡、香港、澳門、美國等都有國債,但這幾年,超徵都以退稅或補助弱勢等方式,還稅於民。2018年4月10日,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吳景欽教授向中選會提案主文為「你是否同意,國家於2014年至2017年所超徵之稅收五千多億元,立法還財於所有國民?」此公投案被中選會以涉及「租稅」、「預算」及「主文字非客觀、中立、具誘導性」駁回「超徵還民」公投提案。吳景欽教授上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但北高行竟將提案人引用官方一向說法之「超徵」,用理由中提案人之質疑文字,即謂係負面聯想,認為有暗示、誤導情事,違反公投案之中立性、真意性,北高行判決明顯有偏袒中選會之嫌!

黃律師強調,超徵還民已是全民共識,根本不待公投;提案讓人民公投,委由立法委員立法監督此款項流向,更是具體落實憲法主權在民。並表示,迄今7410位當屆及上屆村里長(全國共7760位村里),包含南投縣、桃園市、台中市、苗栗縣、彰化縣、高雄市、宜蘭縣、澎湖縣等16位縣市首長、副首長,以及超過1300位各級民意代表完成稅改連署,顯見人民對法稅改革不僅是全民共識,更是全民殷切之期待!她提到,近日報導高達80.9%民眾不滿意「司法改革成效滿意度」,表示超徵公投案一定繼續上訴,更期待最高行政法院還人民應有創制之公民權利!

3月10日國父紀念館法稅論壇邀請諸位關心經濟與法稅問題的專家學者們共同探討

法稅改革聯盟志工劉先生指出超徵還民,於情於理於法,籲財政部切勿再恣意妄為

黃律師明白指出超徵公投一定繼續上訴,期待最高行政法院還人民應有創制之公民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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