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酒駕,人人有責
這幾天看了新聞,很大的標題在討論酒後駕車事件,就在前兩天,一位酒後駕車的駕駛者,不服臨檢,欲開車衝撞警察,遭警開6槍打中大腿,才將車子停了下來,而該駕駛者的妹妹預告警察用槍不當,從此事件來看,酒駕者仍存著僥倖的心態,然而在我國現今法律來看,針對酒後駕車罰則仍太輕,才會造成酒駕事件層出不窮,台北市長柯文哲曾說,台北市正在研擬,酒後駕車當事人去清洗大體或殯儀館,但是這只是治標不治本的解決方式,要如何討論減少酒駕機會才是最重要的。
之前曾有業者想發明裝設在汽車上的酒精偵測器,在開車前先吹偵測器,若有酒精反應,則車子將無法開動,如此一來將會減少飲酒者駕駛汽(機)車的機會,才能保障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其實這也使是一個方法,減少酒駕,仍有賴政府及警察部門的公權力,以及民眾的教育,這才是減少酒駕最好的方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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