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聽的,OUT
在與工作聚會時,撇開道德層次不談,僅就工作上層面,如果今天真的不幸肇事身亡了,公司的形象、名譽、培育訓練心血、以及交辦的任務、負責的團隊該怎麼辦?因為省個幾百塊的車資,卻讓公司承擔如此大的損害風險,不論是個人、或者公司,是否稱得上風險控管不及格?
因此,喝酒不是問題,問題是酒駕,若無其他特別原因,缺少事先的安排而導致選擇酒駕時,其實也同時反應其他層面的思慮、控管、評估可能不周;於是,當我們要賦予一項重責大任或升遷考量時,基於風險考量,除非公司沒人了,不然,有酒駕記錄屢勸不聽的那一位自然優先淘汰出局,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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